11月18日,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11月21日《人民日报》)
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开创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笔者认为,妇女儿童工作不可小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局。
妇女儿童的发展水平不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且妇女也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换句话说,没有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就没有全社会的进步。没有全社会妇女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长期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不仅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还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并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集中体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近年来,坚持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为重要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显著优化,社会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随着我国进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推进四个全面的新的发展阶段,妇女儿童工作又迎来新形势、新任务的机遇和挑战,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还任重而道远。无论是从近来说,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还是从远来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既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加妇女儿童工作的时代主题。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确保妇女儿童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必须树立两个理念,一是树立新的发展理念,继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增强责任担当,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不断丰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时代内涵。二是树立一切为了儿童的道德理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打牢坚实的基础,使所有儿童都能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必须坚持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前提。由于妇女儿童权益涉及房屋、土地、拆迁、安置、生育、医疗、教育、就业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好这项工作,首在切实解决好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妨碍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既是对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考验,也是相关部门是否作为、善为的体现。
当然,妇女儿童工作的复杂性是客观存在的,要做好这一工作,仅仅依靠政府或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也是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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