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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内监督要练好“全”字诀
http://www.scol.com.cn(2016-11-2 8:00: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倪洋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始终突出“全”这个字。

  要全覆盖。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就要求党内监督的对象必须做到全覆盖。毋庸置疑,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但同时也不能忘了或忽视普通党员、一般干部。要全面实施和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将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位党员、每一名干部、每一个党组织,使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能受到应有的监督,让党内监督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使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要全方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固然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主动接受,但更要全方位织密监督制度之网,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不越权、不逾矩、不破规矩。监督的方式必须全面到位。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特别要注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畅通网上监督和网民表达诉求的渠道,通过网络走好群众路线,全面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努力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要全天候。作风问题,往往具有顽固性、反弹性、反复性,这就要求党内监督要抓长抓常,不能时紧时松,更不能故意“留白”。要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天候推进党内监督。对发现的个别党政机关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看轻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干部身上刚刚暴露出的蛛丝马迹小问题,要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治小治早、防微杜渐。当然,对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区分情节,给予相应的惩戒处理,决不能也不允许让党员干部逍遥于纪律之外。要将监督的关口前移,由侧重事后惩处转为突出事前预防。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关注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不仅局限于“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内,而且要向“八小时”之外的社区、家庭延伸,防止监督“浮在表面”,使党内监督成为全天候的“探照灯”,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党内监督也不是一蹴而就、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全党同志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切实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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