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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难竣工只因村干部“想当然”
http://www.scol.com.cn(2016-11-24 7:51: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们等了4年了,安置房为什么还没建好?”日前,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场周村村民赵必道向本报反映。2011年9月18日,场周村在一场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中遭受重创,全村90%以上的房屋被淹。赵必道所说的安置房,正是“9·18”特大洪灾后当地重建重点项目。但工程自2012年10月开工,时至今日已过去4年,仍未全部完工。日前,场周村村民反映迟迟住不进安置房的问题。(11月23日《四川日报》)

  客观而言,村民反应的问题基本属实。这一点地方负责人也承认安置房的进度很缓慢。对于具体原因,地方认为关键在资金缺口严重。既有地价比攀高的原因,也有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影响,部分商品房价格甚至低于安置房的价格,导致部分村民反悔,加重了资金困局。为缓解困局,当地也曾申请了一笔补助资金,但有了这笔钱之后,不仅没有破解资金难题,反而让村干部陷入了更大的质疑。由于申请行为不规范,让村干部吃力不讨好,其教训值得反思。

  从村干部的角度而言,既然答应了给老百姓建房,并签订了建房协议,遇到再大的困难也应该想办法去克服。无论职务高低,为民办实事毕竟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从这个角度而言,基层干部想办法为村民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也在情理之中,我们不应该指责其不是,村民也不应该给予不必要的质疑。但关键在于村干部没有理解吃透文件精神,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到位,本来申请补助资金应该有村民自己来说决定,但村干部想到如果村民知道他们申请了这个钱,有可能来要,但这笔钱又不能发到个人手里,宣传出去反而会惹来麻烦。于是就瞒着村民进行了申请,而且这笔钱也记入了总账,金额是178万元。但村民却不买账,认为村干部“做了手脚”,贪污了其中的款项。虽然村干部确实也没有贪污,但由于程序不规范,最终导致了村民质疑和不信任,这是得不偿失的。

  对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来说,虽然申请补助资金是为了解决地方难题,是为了给群众办好事,但在具体的政策执行上,在关键的环节上缺乏监督意识,缺乏基本的规范意识。据悉村干部瞒着村民申请资金的事情,地方党委政府对此事是知情的,但为啥没有及时给予指正和纠偏,这显然缺乏一种基本的法治意识。既然政策规定必须要有村民自己提出申请,那就应该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来权衡利弊,相信只要把具体情况说清楚,村民也会同意和理解,毕竟这笔钱也是为了群众,只要做到公开透明,应该说是可以成功化解这次建房危机的。今年5月,镇上又筹措了部分资金,目前安置房的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我们会尽一切努力首先保证受灾群众能尽快住进新房,剩下的问题再想办法解决。”虽然地方政府也做出了补救措施,但如果当成能够把工作做扎实一些,何来今天的问题?

  从更大层面来看,像这种为群众修建灾害安置房的事情还很多。尤其是一些民生工程,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何提早把相关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知给群众,值得引起警惕和反思。即便是做好事,即便是为了群众利益,也应该依法按程序进行,也应该尊重群众意愿,切忌为民做主、代民做主。不要认为自己没有挪用私吞,就不需要再跟群众解释,其实关键在于不能侵害和剥夺村民的基本权利。(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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