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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酒驾不能冲动执法
http://www.scol.com.cn(2016-11-7 8:21: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根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网友爆料,4日中午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二道镇一司机在交警查酒驾时跳河身亡。昨天凌晨,当地警方通报,司机李某驾车行至交警酒驾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弃车而跑,被交警发现时正在河里向对岸游去,随后下沉,被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当地检察院介入调查。(11月6日《京华时报》)

  李某为何要往巷子里跑,目前有两种说法。同行的工友表示,李某是急着跑回家取下午干活的工具。而交警觉得,李某奔跑是为了逃避酒驾检查。因为目击者称,看到了4名交警拿着电棒追赶李某的全过程。尽管我们尚不清楚,李某究竟是失足落水,还是被追赶的走投无路跳入河中,但是李某溺亡显然与4名交警紧追不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退一步讲,就算是警方真的发现李某有酒驾嫌疑,而李某也真的是为了逃避酒驾检查,担心受处罚才跑入巷中,警方又何须穷追不舍?因为涉嫌酒驾的驾驶员已经弃车而去,酒驾的社会危害性自然也就随之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只需将嫌疑人的车辆暂扣待日后交涉即可,完全没必要像上演警匪片一样,手拿电棒对酒驾嫌疑人紧追不放。

  当然,交管部门也许会觉得,交警之所以追赶李某,只是为了行使职权对其进行酒驾检查,属于正常执法,与李某落水溺亡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作为一个交通执法者不能缺少这样的常识判断和理性思维:对一个疑似酒驾者紧追不放,极有可能发生其它意外。仅仅只是疑似酒驾,就在交警的追赶下不幸溺亡,维护公共秩序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否过于惨重呢?

  酒驾入刑以后,交管部门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治理力度,因酒行为驾而导致的交通肇事现象的确减少了很多,不过因为交管部门检查酒驾而引发的意外伤亡事件也有不少。2012年8月,江苏南京一辆马自达在逃避交警追赶时,撞伤了两名骑电动车的路人。2014年5月,浙江温岭一年轻男子为逃避交警酒驾检查,在逃跑过程中跳河溺水身亡。随便检索一下,类似的新闻还有不少,这让人深感不安。

  查酒驾是为了创造更好的交通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于酒驾行为也应该严厉打击,不能手软。但是,再严格的执法也不应该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不尊重生命的执法自然不会得到他人尊重和社会认同。因此,对于交管部门来讲,查酒驾应该多一些理性思维,少一点冲动执法,不能让类似的悲剧连年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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