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吃上的“互害”到头来害的还是自己
http://www.scol.com.cn(2016-11-30 7:43: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陈明(化名)站在已经干涸的鱼塘前,满不在乎地说,“你说哪个鱼塘不用药?不用的话,还有活鱼吗?”11月底,天津塘沽周围的过百鱼塘有些荒芜,堤岸上丢弃的空药瓶已经发黄。陈明的鱼塘从鱼苗放进去那一刻,就要撒药,中间还要投放消毒药、抗生素,隔两个月还得增加改善水质的药。一年七八次的鱼药使用,一次就得撒下去30多箱。早在月初,此地的大部分鱼塘就已经出鱼,通过鱼贩子的货车进入批发市场。而养殖户陈明却没有吃过一条自己养殖的鱼,“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11月29日《新京报》)

  前几天北京超市中的鲜活鱼突然下架,令许多人看不懂,但这次鲜活鱼养殖中放药人们都看懂了——活鱼原来是这么养的!打药不拍,但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计量去打药才行。而从报道中那句“一次就得撒下去30多箱”就可证明,养鱼户就是在违规违法用药。因此,严厉打击在养殖过程中的损害同胞生命健康的行为,就显得非常迫切。

  如今,频现养殖户自曝内幕,声称自己养的东西自己不吃,都抱着“自己养啥不吃啥”的心态,还告诉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也别吃。那么,你们养殖的东西自己都不吃,别人养的东西就可靠吗?除非你神通广大,无论任何吃的东西都能确保安全,否则,你吃进嘴里的东西就像你养的鱼那样,都是“药品”。为了几个钱,就去损害别人的身体健康,这种短视甚至穷凶极恶的行为,无疑是在残害自己的同胞,这就必将引来无数讨伐之声。

  “不吃自己养的鱼”,难道你连饭菜都不吃吗?过去人们常说,吃肉要有肉的味道,吃菜要有菜的味道,这实乃天经地义。如果活鱼都放了超剂量的药,那么吃起来还有鱼味儿吗?这不是“药鱼”吗?想要让鱼儿鲜活,就必须打药,可是打了药的鱼不可能是原来的鱼,整个是“化学鱼”!那些连称“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的养鱼人,你们不吃自己养的鱼,但你们一定吃饭吧?如果吃饭,那么无论是水稻、麦子的种植者,还是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的提供者,他们要是照你们的做法,也给这些东西打药,你能躲过去吗?

  如果养鱼户不吃自己养的鱼,以此类推:养鸡户不吃自己养的鸡,养猪户不吃自己养的猪,养牛户不吃自己养的牛,种蔬菜的人不吃自己种植的蔬菜,种水果的人不吃自己种的水果……这种恶性循环可怕至极!别以为自己不吃自己的“带药”肉品或蔬果,就能万事大吉;你能逃过别人也用同样的手段投下的“药物食品”吗?

  人性本该向善,绝不能因为利益的驱使就丧失良心。人在做事时该有底线,越过底线,不仅是自己失德,也是人类文明的倒退。自己不吃自己养的鱼,就是人性的堕落,甚至反人类的行为。不吃自己养的鱼,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人之所以成为人,与野兽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人有规则和道德,实在不行了还有法律,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约束。如果连做人的一点廉耻都没有了,就不能称其为人了。当我们看到鱼塘既无证,又乱放药,而市场上也无检疫标志,那么在这个利益链上苟活的人,从其身上就几乎找不到“人”的踪影了。

  更令人费解的是,面对频繁曝出的“自己养啥不吃啥”之咄咄怪事,人们不禁发问:监管去哪儿了?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给鱼儿超量放药(也包括给其他牲畜、蔬菜、水果超量放药),监管部门都在忙些啥?难道他们还在做着总令人诟病的“收费就是监管”那一套表面文章吗?由此,在谴责那些无良养殖户的同时,也一定要对那些总是不作为的监管部门问责。对“自己养啥不吃啥”现象打击不力,缺少应有的监管,那么监管部门无疑也是帮凶。(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