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共计100多万元, 被起诉到法院追索欠款。 为了躲避债务,他躲到外地继续做工程。11月25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七八名农民工经过数月追踪和轮流蹲守,将其找到。近日,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1月27日《南充晚报》)
欠下了100多万元工资等,包工头“潜逃”了,换了个地方欠薪的包工头又成为了一条好汉。法院不能及时找到“潜逃”的包工头,也就意味着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追偿。这个时候,农民工们不干了,他们不愿意血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于是,他们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看天靠地靠父母不如靠自己。他们组织成一个小分队,四处打听包工头的下落,在找到了包工头所在地之后,就开始轮流守候,终于摸清楚了包工头的踪迹。继而也就有了欠薪包工头的“落网”。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正义得到了彰显。事情到了这里,似乎事件有了圆满的结局。可是,这样的正义并非是完美的。
幸运的是,这个被农民工“捉拿”的包工头,没有采取鱼死网破的极端做法。假如说,他和其他老赖一样,采取了殴打报复的办法,或许受伤的还是农民工。幸运的是,这些农民工也是理智的,在发现老赖之后,并没有采取扣押的极端做法,而是一边蹲守一边报告法院。假如说,他们采取了扣押、殴打、威胁的办法,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钱没要回来,可能会因为违法而被处罚。
现实生活中,因为讨薪采用了极端办法,而让自己身陷困境的农民工还是很多的。有的农民工因为绑架老赖被拘留;有的农民工因为跳楼而被拘留;有的农民工甚至因为伤害了老赖而蹲了大牢。我们不希望看到如此极端的事件发生,不希望农民工因此从“有理者”变成“无理者”。问题是,我们的有关部门该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利益?该如何让老赖寸步难行?
按照薪酬发放规定,已经不再允许“几个月才发一次工资”了,可是为何这些农民工还是被欠下了很久的工资?工资月结月发的规定为何成了摆设?既然我们实施了“工程承包欠薪底线”的规定,为何欠薪的包工头还能实现“再次承包工程”?我们说好的让老赖寸步难行哪去了?
确保农民工拿到血汗钱需要法律的强硬,尤其到了法院执行的环节之后,就更需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只有让法律判决具有威严,才能让老赖长点记性。问题是,农民工都能找到老赖的踪迹,都能去蹲点守候,我们的执行法官为何就做不到?这其实是一种执法的缺位。
“农民工捉拿包工头”角色错位的正义并不完美,而且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社会隐患。但愿,今后“农民工捉拿包工头”的大戏能够从此剧终。(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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