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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违规远光灯不能为“解气”
http://www.scol.com.cn(2016-11-3 7:45: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1日晚上,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微博官方账号@深圳交警进行直播。该视频直播时长98分钟,视频显示,深圳交警对数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普及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并对该司机处以300元罚款,记1分。深圳交警称,这个行动主要以体验为主,并非强制。(11月2日 澎湃新闻网)

  市内交通道路的夜间照明状况良好,司机应当关闭远光灯,否则,既要被扣分,还要被罚款。然而,现实中很多司机却没有遵守这样的交通法规,原因大致有二:其一,这是他们对违规远光灯的危害认识不够;其二,交管部门的执法不严,没有经常性地开展违规远光灯治理。

  深圳交警开展“严查远光灯”活动,自然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积极举措。不过,执法必须先尊法,处理违规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按规定,查处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扣分+罚款”足以,交警没有额外加罚的权力。深圳交警让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体验远光灯一分钟,说白了就是让他们直视远光灯1分钟,这样的“换位思考”于法无据。再者,用这种直视远光灯的方式惩罚违规司机,对眼睛的伤害很大,极为不妥。

  在照明状况良好的市区路灯,司机违规使用了远光灯,给对方司机造成了驾驶困难,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是实情。但是,它给对方司机的眼睛的直接伤害远远低于“直视1分钟远光灯”,首先,对方司机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其次,短距离的回车时间也短,造成对方司机眼睛的伤害也不高。当然,最关键的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过,若真的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违规开远光灯的处罚就不止扣1分、罚300元那么简单了。

  深圳交警称,看1分钟远光灯不是处罚,仅仅是体验,不做强制性要求。然而,态度暧昧下的“非强制性”,哪个理亏的违规司机敢自愿不体验呢?不少网友赞同深圳交警的做法,这由于大家对违规远光灯行为深恶痛绝,也反应了违规远光灯的普遍性。虽然如此,并不能说明深圳交警的做法合乎法规与人情,更有违法执法的嫌疑。事实上,如果交警部门对违规者的处理都很到位,依然解决不了违规远光灯的问题,那就说明处罚力度太轻了。这时候,应当由人大讨论如何“加罚”,而非执法部门私自“法外处罚”。

  违规远光灯置对方司机于险境,其行为固然可恨。但是,处罚违规应依法进行,不能单纯低为“解气”,或者说为产生换位思考的效果而“加罚”。额外加罚已经不妥,再以伤害眼睛的方式迫使违规司机“换位思考”,则更为不妥,因此,“违规开远光灯罚看1分钟”的做法应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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