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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旅游的取保嫌犯在恃何傲法?
http://www.scol.com.cn(2016-11-22 8:31: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几位市民网上发文,实名举报以传销罪取保候审的陕西恒山女子艾清华在各地旅游。18日下午,榆横公安分局表示,该局已于6月9日依法对艾清华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8月3日依法将该案起诉至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在案情需要时,艾清华本人要保持随叫随到,接受审问。(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想离开,则必须取得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允许,但必须有正当理由。很显然,到处旅游或闲逛不是正当的理由。所以,这位在微信里面对别人质疑表现得非常嚣张专横的女子,其离开居住地到处游逛时,有没有提交申请,申请的理由是什么,当地有关部门有必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搞传销者都是些满嘴跑火车的主儿,最擅长“拉虎皮扯大旗”,所以,对于其在微信中所说的“保我出来”的人是“北京中央工信部办公室主任”阚某某云云,大可不必当真。不过,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尤其是严厉反腐的背景下,为消除公众疑虑计,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对此予以认真调查,并给公众一个信得过的回应才好。否则,真相不出,谣言就可能漫天飞了。

  一个看起来很文弱的小女子,竟然猖狂到视法律如无物,完全不理会取保侯审的有关规定,径自离开居住地满世界乱逛,恐怕不仅是对法律的无知,更是有人撑腰后的有恃无恐。如今,在这位女子的有恃无恐的高调面前,其背后的撑腰者已经若隐若现了。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再加一把力,使劲揪一揪,说不定又会有“老虎”、“苍蝇”之流被揪出,就又有一片领域和天地得以风清气正也未可知。

  为违法犯罪行为撑腰、站台者,在看重违法犯罪者进给自己的贡品的同时,一定要明白,视法律为无物者,也一定不会视“江湖规矩”为无物。而且,当利益冲昏了头脑时,他们的肆意折腾一定会将自己和撑腰者一起暴露在公众面前,尤其是当其行为败露垂死挣扎之时,更会像溺水者一样不管不顾拉住一切救命稻草,并与其一起玉石俱焚。企业家的犯罪往往会牵出一大串腐败官员的现象,早已说明了一切。

  大戏已经开演,不管让这位取保候审期间的女子如果嚣张的后台是谁,都有必要挖一挖,也必须挖一挖。毕竟,有那么多因其传销犯罪而利益受损的受害者,有那么多神经被再一次挑动起来的痛恨腐败的公众,有其严肃性必须得到维护的法律法规,哪一项都让人不得不认真对待。也奉劝还想为违法犯罪者撑腰、站台者,遇到“猪一样的队友”的概率太高,还是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好。(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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