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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党内监督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http://www.scol.com.cn(2016-10-25 8:29: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俊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昨天在北京召开,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10月24日人民网)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议程确实鼓舞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党内政治生活确实展现出了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些制度规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些监管权力的“笼子”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完善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制度规定,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在完善根本原则和制度中强化党内监督。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抓手。实践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内监督就有力量、有成效,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党内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党的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支撑。只有这样,才能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

  在完善顶层设计中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关键是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步显现了出来。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进一步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使《条例》更贴切、更实用、更具有操作性。这样,才能使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强化党内监督。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基本方法,是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有力武器。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当前“批评和自我批评还没有充分开展起来,一些地方和单位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等问题,我们必须重拾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扫除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这样才能让党的肌体更健康。

  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强化党内监督。无论党委还是纪委,都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肩负“主体责任”的,应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激浊扬清、崇廉拒腐;肩负“监督责任”的,应带头尊崇党章,敢动真碰硬。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因此,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强化这“两个责任”, 必须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只有这样,才能让党内监督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

  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我们坚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一定会从完善监督制度到创新监督方式、从抓住“关键少数”到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为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提供重要遵循。一定会使监管权力的“笼子”越扎越紧,使我们党更加风清气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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