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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桶不够吃”与“举报信被刷爆朋友圈”
http://www.scol.com.cn(2016-10-27 8:54: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韩玉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发生在同一天的两件新闻,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值得深思。一件是美国一名64岁的老太太Anna Wurtzburge在肯德基购买“全家桶”,回家后发现不够全家吃,她认为这是广告误导,于是诉诸于法院索偿2000万美元(约1.4亿人民币)(10月26日一财网);另一件是南宁市的谢先生因为购买了旺旺雪饼,自己的运气并没有因为食用它而变好(“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认为该食品的宣传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一气之下以举报函的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投诉,要求食品所在超市和生产厂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己应获得500元赔偿(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因“全家桶”不够全家吃,旺旺雪饼没能改变自己的运气,而诉诸有关部门,进而索赔,看上去确实有点“较真”、“天真”,甚至“奇葩”、“穷疯了”,但这关系到诚信,关系到对举报、投诉的态度。

  美国老太太认为“全家桶”属于误导,是因为她在购买前没能认真看包装说明,用肯德基一位发言人的说法,“客人收到的正是她所要求的。她买了一桶八块的鸡肉,她确实收到了八块鸡肉”,“我们的菜单和广告清楚地显示我们的20美元全家桶包括八块鸡肉。”,应该说错不在“全家桶”。然而就这样,肯德基为了平息老太太的愤怒,还是做出了赔偿70美元代金券的让步,尽管老太太仍然不满。

  应该说“全家桶”不够全家吃,与旺旺雪饼未改变自己的运气性质差不多,都是因为对食品名字的叫真、挑刺而引起,都有点“无厘头”。但为什么肯德基能够对美国老太太做出让步,而南宁市的谢先生寄出三封举报投诉函,却只收到了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而另两个部门,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什么对谢先生的投诉“并不感冒”?“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什么?这究竟属不属于对于投诉的傲慢,与漠不关心?

  更为严重的是,既然不能说出“不予受理”的理由,为何还将谢先生的举报投诉信公之于众,且连信函落款处的姓名、电话等身份信息完完整整的呈现在了公众面前?这究竟是对“虚假广告”的纵容,还是对举报者的打击?如此,“欢迎举报或提供线索”岂不成为了“设套”,如此谁还敢在举报?

  性质基本相同的两件投诉,一方是为了平息愤怒,做出了赔偿70美元代金券的让步,一方是“不予受理”,且将举报信,举报人的信息公之于众。我们虽然没工夫搭理“无厘头”事件,但即使“无厘头”也是民生诉求,有关部门不仅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更应该为举报人的心身以及生命财产安全考虑,做好保密工作,而不该将举报信以及举报人的信息公之于众,让其接受“大众公审”,如此就是替被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按照《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就该有认为举报信被刷爆朋友圈,付出代价,而不该是将旺旺雪饼未改变自己的运气的投诉,当做了“奇葩”,而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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