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食品添加剂的去向必须有案可查
http://www.scol.com.cn(2016-10-21 9:05: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旬阳一包子店老板涉嫌给包子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导致“小笼包”内铝含量严重超标,被旬阳警方依法刑拘。(10月21日《华商报》)

  “小笼包”属于大众喜爱的面点,全国各地都有制作与销售,可谓实实在在的面广量大,值得疑虑的是,既然陕西旬阳发现了小笼包里含有违禁的成分,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这种问题包子绝不会仅此一家,究竟有多少食客深受其害,没有人说得清楚。

  “小笼包”内铝含量严重超标,必定对食客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记者不妨采访医学界的专家进行解读,如果有人经常食用这家店里的包子,就有必要进行身体检查,一旦查出与此有关的病情,可以追究店主的连带责任。因此,当地警方不能仅仅满足于刑拘当事人,还应张贴告示,要求经常光顾这家包子店的消费者,检查身体有没有遭到侵害,铝含量超标导致的后果与病变一查便知,任何人也抵赖不了。

  食品添加剂既然会对老百姓的身体造成危害,我觉得有必要对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具体说来,就是产品必须无公害,标明哪些可以放心使用,哪些严禁使用,包子店的老板使用这种添加剂,究竟出于何种动机,记者在报道时语焉不详,公众一头雾水。就怕包子店老板并不知道添加剂的危害,我以为既然属于食品添加剂,就应该可以大胆放心使用,可见这种食品添加剂名不副实。

  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商家在对外售卖时,必须进行登记备案,一方面跟购买者说清楚禁用范围,防止错误使用,另一方面可以将购买者的档案资料提供给食品监管部门乃至办案的警方,以便于主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总之,不能放任不管,那样的话老百姓就没有食品安全可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