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差别化召回”必使三星自食其果
http://www.scol.com.cn(2016-10-15 6:51: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国家质检总局官网披露,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共计190984台。但选择同样方式的美国消费者享受的优惠为100美元,相当于670元人民币。而选择第二种召回方式的中国消费者,只有退款,没有更多的补偿,美国消费者则可以获得约等于168元人民币的补偿。不只是美国,三星在韩国推出的召回政策也明显比中国优越。(10月14日彭湃新闻)

  三星不是前几天还在自诩“做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吗?如此差别化召回,就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哪看出一点三星的诚意?看到的只有傲慢,也就是说三星所标榜的“贡献中国社会”只不过是一个挣中国消费者的钱,却无视中国消费者利益的幌子罢了。如果说这种差别化召回,也算在弥补其自身的过失,那么,对欧美的马首是瞻,就是对中国消费者地地道道的歧视加蔑视!

  对三星的差别化召回,令所有中国消费者失望和气愤。同样是消费者,购买同样的产品,但在问题出现之后,却难以得到同等的待遇,这实在让人心寒。不过,如果三星愿意无视中国消费者的感受,那么轻慢中国消费者的举动必将令其自食其果。三星的傲慢与偏见,必使中国消费者“用脚投票”。不仅如此,3年前三星就因手机设计缺陷“猝死”问题,也搞的是差别化服务,在欧美国家与在中国的售后服务迥异,都是在损害中国消费者利益。

  在不少中国消费者心目中,外资品牌一直是“优质”、“安全”的代名词。而近年来,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开始密集爆发,不只是三星,包括日本、美国、欧洲等在内的全球知名品牌,均接二连三曝出问题产品事件,这就不断挑战中国消费者的信任底线,外资品牌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神圣光也环逐渐退去。要想获得中国消费者的青睐,就必须一视同仁,而不是搞差别化召回。

  类似韩国三星这种差别化召回,就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无视,可这其中也存在着我们自身的原因。一是法律上无法衔接;二是以前这样的差别化召回经常发生,而我们对此没有更激烈的反应,这就成了国外一些厂家的借口。中国的产品召回立法在法律效力层面过低,这不仅阻碍了统一的产品召回立法的制定,而且将影响现存的各专门产品召回立法的执行效果。前段时间,宜家在“夺命柜子”召回上也是玩儿区别对待,令中国消费者愤懑。然而,遇到同样的维权问题,国外消费者如打官司维权,肯定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还可以获得惩罚性赔偿。而我国的司法实践,缺的恰恰就是这个赔偿性惩罚。这就促使决策者在此方面加快立法步伐,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就是说,三星歧视中国消费者,实行差别化召回,这不光是三星的傲慢,也有我们自身的原因;消费维权也应被视为一种国家战略。

  事实上,跨国企业对中国消费者在召回问题上的区别对待,并不仅仅局限于三星这款产品,还有其他众多产品,如家电、汽车、食品等的召回都曾甩开中国市场。例如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丰田车召回事件”,丰田在欧美几乎召回了全车系各种车型,而在中国仅召回一种。归根结底,政府的态度、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决定这些企业如何面对中国消费者的关键。

  三星无视中国消费者利益的差别化召回,已经引起了中国消费者的众怒,今后三星在中国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我们信赖过三星,也赞美过三星,但由于三星对中国消费者的傲慢、轻视、蔑视等,我们也一定会让三星臭名远扬。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不易,守住品牌影响力使其免受伤害更难,这句话用在三星身上最恰当不过。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