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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职工津贴该如何“唤醒”?
http://www.scol.com.cn(2016-10-12 7:53: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付彪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日前采访发现,影响职工钱袋子的不仅有我们通常所说的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还包括各种补贴和津贴。在不同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补贴相差悬殊。而津贴更是如此,有的用人单位职工可以足额领到津贴,有的用人单位职工却拿不到津贴。(10月11日《工人日报》)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比较常见的有高温津贴、低温津贴、夜班津贴、生育津贴等。但调查显示,这些津贴在现实层面均不同程度遭遇落地难:高温津贴年年强调年年空;低温津贴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具体政策,也没有制定关于低温作业防护的相关规定;夜班津贴有的地方标准甚至已沉睡20年,未能随着工资上涨水平随之调整;“农民工少有生育津贴”。

  在笔者看来,这些本该职工获得的制度化“关怀”,因为遭遇落地难,都无异于是一种“沉睡”的状态。譬如高温津贴,法规政策虽然不少,但多是有关部门和舆论推一推、动一动,没有推动与督促,用人单位便在那里“装迷糊”,能不发则不发;再如低温津贴,相比高温津贴,则显得更为尴尬,毕竟在冬季最冷时节,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基本处于停工阶段,受惠群体相对“小众”,加之缺乏国家层面的标准支撑,不仅鲜有舆论提及,也最易被有关部门忽视。显然,导致职工津贴“沉睡”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规制度缺乏刚性,执法者“倍感无力”,用人单位心存侥幸,劳动者实际上难以维权,致使部分补贴、津贴落空。

  那么,“沉睡”的职工津贴该如何“唤醒”?一方面,要完善职工津贴、补贴保障法律体系,明晰相关责任和配套措施,特别是在当前高物价背景下,适时调整夜班津贴等各类津贴标准,提升劳动者的尊严感、获得感。另一方面,要强化专项检查督导,建立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真正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同时,作为工会等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指导和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违法企业得到应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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