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无牌执法车执法,这个笑话有点冷
http://www.scol.com.cn(2016-10-24 7:40: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磊磊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10月23日《法制日报》)

  社会车辆不上牌照或是挂假牌照,都是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这是基本常识。现实中,不乏少数司机为节省上牌费用支出,抱以侥幸心理与执法部门打游击,这类现象有待执法部门进行整治。但如果执法车本身没有悬挂车牌,大摇大摆地行驶在大街上,就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了。

  媒体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不仅在沈丘县城道路上,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就是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都停靠着不少未挂牌的行政执法车辆。类似的情况还存在于周口市、商水县、太康县等地,河南市民对于这类现象更是“习以为常”。执法车不挂牌,巡逻处罚未挂牌的社会车辆,这种违和感十足的画面不免让人大跌眼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可沈丘县环保局对于未挂车牌的回应则是“单位经费不够用,有几辆车没挂牌,这也正常”。我们实在不知这里的“很正常”,到底怎么“正常”了?正如媒体追问的,既然经费不够用,拿什么购置车辆?既然已购置车辆,上牌照这点经费就恰巧不在其列?受访人对此的缄默不言实在耐人寻味。媒体在走访几个关联职能部门过程中,几乎无一例外“吃了闭门羹”。若非领导外出不在,就是超出职能范围。这个看似简单可追溯的问题,媒体顺着藤走硬是没有摸到瓜。

  七月,云南本地有网友爆料,曲靖市一辆综合执法车无牌上路执法。官方回应称,该车一直以来执行特殊任务“打击非法营运”,为避免黑车打击报复以及逃避稽查,防止反跟踪。九月,在鹤壁市有群众举报反映,经常看到没有安装号牌的执法车辆在街头招摇过市。相关部门解释,此举属临时启用原有弃用车辆。可见,执法车未挂牌绝非孤例,且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旦遭到举报,面对舆论质疑,官方总能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无论是客观因素制约,还是权力任性使然,都不可回避一个既定事实,即此举已经违反交通法规。法律禁止不可为,从行政法基本原理上讲,行政执法部门应带头守法。乱象曝光后,任何企图以“单位经费不足”或是“执行特殊任务”为违法洗白的理由,都未免太过牵强。即便真有难处,这也不是合理解决途径,如果自己都带头违规,又怎能以“正义姿态”正确引导他人守法?这种现象如果持续存在,不仅可能削弱执法公信力,也是在为交通环境搅混水。

  鉴于此,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坚守法律戒尺。须知,任何的“难言之隐”都绝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挡箭牌。对行政执法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群众要擦亮眼睛敢于举报,媒体要客观报道敢于纵深。监管执法部门既不能任性,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媒体质疑。只有执法部门自己挺直腰杆,才能更好地付诸执法实践,更不会闹出“无牌执法车执法”的冷笑话。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