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城管带律师执法是城市法治的彰显
http://www.scol.com.cn(2016-10-15 8:02: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如何在确保城管文明执法又让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等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的同时,又能消除城管与商贩之间由对抗而频频发生的暴力冲突,是困扰各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据《人民日报》10月14日报道,深圳市龙华区城管试点“律师驻队、随队执法”,让律师随同城管队员一道执法,采取拍照取证和劝阻并举,对于不听劝阻和不接受现场处罚的违法商户,通过法律诉讼由法院予以强执,取得了明显成效。据报道说,律师驻队两年多来,暴力抗法事件仅2宗,而2013年达38宗。就整个南山区而言,2015年之前,每年都在300宗以上,几乎每天一宗,而2015年没超过10宗。

  城管带着律师上街执法,遇到商户的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不吵不闹,只是一个劲的拍照”,一开始,商户对城管一下子如此“温柔”,既有些不适应,也没有收敛自己的违法行为,面对随后送上的罚单,也仅认为只是“吓唬”而已,直到看见律师函和法院的正式文书,才意识到先前“温柔”背后的法律威严,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和不听劝阻后悔不迭,主动交上罚款和放弃违法冲动,不但避免了直接矛盾冲突,反而让商贩更自觉配合城管的执法,各种占道经营等违法状况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显然,城管带律师执法能取得如此效果,并不是商贩惧怕城管背后的律师,也不是出于城管这种“先礼后兵”执法方式的改变,而是出于对法律动真格的敬畏。在此之前的城管正常执法中,深圳市龙华区也和很多地方一样,各种招数用尽,亦不缺少“美女执法”“目光执法”等温柔方式,但要么商贩不买账,要么难以持续,不仅效果甚微,往往还被舆论视为“作秀”,而在尝试“律师驻队、随队执法”两年多来,情况却是大有改观,用律师的话说,无非就是一堆法言法语,讲清楚利害关系。他们不是怕律师,是怕法律。做生意要挣钱,他们也不愿惹上官司,骨子里还是有畏讼的心理。实际上也就是如此,城管执法并不存在太高的学问,只要善于运用法律,严格依罚执法和充分发挥出法律的威慑作用,没有暴力冲突的城管执法,反而让违法商户更愿意配合城管工作,自觉接受城管的管理。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在以往的媒体报道中。一旦披露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暴力冲突,人们马上会想当然的把“暴力执法”的帽子扣在城管头上,实际上,尽管不排除确有城管队员存在简单粗暴,但常言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说到底,无论是执法的城管还是违法的商贩,都存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高的客观实际,任何一方恪守法律都不至于引发武力相向,在要求商贩守法和不乱占道经营的同时,作为执法管理人员首先就应当恪守法律准则,将自己所有执法言行都制约在法律范围之内,对商贩存在各种违法行为,用证据并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追究,如此既避免了直面冲突,又让违法行为依法受到处罚。商贩不畏惧城管的“强势”,但在心里却十分敬畏法律,即使受到处罚,也会心服口服。这就是为什么“律师驻队、随队执法”以后,暴力冲突锐减和违法行为大幅减少的最根本原因。

  律师随队执法,最突出彰显的是法律威严和法治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往城管执法缺少的不是“律师随队”,而是没有将法律“随身携带”,因此,我们在看待或借鉴深圳城管这一执法举措时,最该注重的强化城管队伍的法制建设,只要恪守法律本分,将法律赋予执法队员的各项权利融汇于所有执法程序及言行之中,用证据“说话”而不是言行张狂,没有律师随队,同样可以收到文明和谐有序的执法成效。(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