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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罚款还需要配合鼓励生育来看待
http://www.scol.com.cn(2016-9-23 7:52: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颂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本月18日起,北京开始就本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展开为期1月的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各地政策文件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不少地区的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更是加大征收力度。(2016/9/22 中国新闻网)

  20省份在最近陆续公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新标准,其基调依旧是多生多罚。有些地方也出于本省经济的考虑,有一套量身定制的征收超生罚款的方案。整体趋势来说,控制人口超生依旧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本主题。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比较尴尬的问题。一方面是对超生群体进行“限生政策”,征收数倍的社会抚养费来限制某些想要生孩子群体的欲望。一方面,却又是号召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带头生二胎。湖北宜昌甚至发红头文件来要求全市公职人员投入到“生二胎”的队伍中来,这让人看起来是何等的尴尬。

  一边是出台超生罚款的明细,一边是发红头文件进行“催生”。不得不说,这样的管理模式的确很尴尬,让人多生和少生都被强行进行了安排一样。因此,制定超生罚款之前,不如思考如何配合鼓励生育政策来进行调整。

  针对人口净流出比较大的省份,除了鼓励年轻人生育以外,还应该进行相关的贴补政策,鼓励当地的人生育。同时,针对那些超生或者多生的群体,不妨降低超生罚款,甚至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进行约束。例如,加强思想上的教育,允许在个人经济范围内的适当超生,而不是生硬的进行一刀切的“罚款”模式。

  不得不说的现状是我国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国家都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但是,某些人依旧存在不愿生,某些人超生的现象。与其如此,不如结合地区的发展来进行规范管理。人口超生严重的省份需要进行严格的惩罚制度,而人口流失严重甚至出现负增长的省份,除了需要进行鼓励二胎生育以外,还可以选择性的适当放开三胎政策。

  因地制宜,是超生罚款真正的题中之意。根据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政策,从而保证人口红利和社会抚养压力处于一种均衡的状态,才是规范管理人口的一盘大棋。粗暴的罚款控制超生和下红头文件要求生育,都是狭隘的管理模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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