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问题产品不能都指望“自费自觉召回”
http://www.scol.com.cn(2016-9-19 8:39: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文婧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4年,读大二的钱志文通过网店卖出58个热水袋,赚了1000多元。今年8月,他从新闻上获悉,自己当时售出的热水袋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电极式电热水袋,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之后,他开始主动联系买家一一退款召回,目前已收回30来个实物,花费约5万元。(9月18日《成都商报》)

  在问题产品“自觉召回”仍然稀缺的社会大背景下,钱志文的“自费自觉召回”难能可贵。但冷静思考,既然钱志文售出的热水袋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自费自觉召回”也就只是他应该做的事情,是最聪明的选择。因为售卖违禁品,本身就是违法的,本身就应该被罚款,甚至还可能面临刑事犯罪的风险。在事情找上门之前,自己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不但可以避免隐患变成真实的问题,即使真出了问题,也有了一个“从轻”的情节。

  在监管执法的角度,钱志文的“自费自觉召回”新闻,就是一条自首信息。无论最后是从轻处罚,还是免于处罚,但都不能不继续追问。更重要的是,监管执法部门不能再坐等钱志文自己去找生产厂家索赔了,而应该顺藤摸瓜,主动调查厂家的违法生产和销售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因为钱志文只是这批违禁产品的卖家之一,依然在售的应该立即下架,已经售出的必须强制召回,要主动将“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消灭掉。

  问题产品,大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钱志文这样、销售的是违禁产品,另一类销售的是缺陷产品。我们只要上网看看新闻,就会发现,无论是违禁产品,还是缺陷产品,常年都在网络上可轻松找到。但像钱志文这样“自费自觉召回”的,却少之又少。问题产品不能都指望“自费自觉召回”,自觉主动召回之所以稀缺,除了监管执法不到位之外,更重要的就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这也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违禁产品在网上肆无忌惮地销售,症结就在于电商平台、搜索平台对网店主体资格的认证和经营品类的备案不到位,从而造成了所谓的“监管难”。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今天,网购平台方要监管违禁品销售,技术显然不是“事儿”,问题是想不想管。只要我国依然没有一部针对网络零售方面系统、完整的法律法规,没有真正明确平台方的责任,在逐利的驱动下,平台方就极可能会继续逃避责任,违禁产品就可能依然被公开销售。

  缺陷产品,我们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些国际巨头,如丰田、宜家、三星等,在全球召回的时候,却独独没有中国市场。如果不是国家质检总局苦口婆心的约谈,要他们主动召回,基本上都是奢望。“满足中国国家标准”,他们的挡箭牌令人我们感到害羞。缺陷产品召回每次都靠约谈,除了我国质量安全标准落后之外,也说明我国法律本身还不完善,特别是还缺乏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只要有利可图,资本就会冒险。钱志文“自费自觉召回”,虽然是最聪明的选择,但却并不是常态。我们在为钱志文点赞的同时,消费者更期待的是自觉主动召回成为常态。当然,理想的状态,就是能够杜绝或者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产品的销售,能够杜绝差别化待遇。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