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大二学生在网上反映:“刚上大二就被学校派去实习,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10天只发了700元工资,部分学生出现过敏等症状,而且不实习就不允许毕业”。相关专家指出,实习是职业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实习过程中,学校需处理好多方关系,保障学生权益。(9月23日新华社)
职校的教学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此学校安排学生到企业也是必须的。学生到企业去实习,毕竟是个生手,需要企业的师傅传帮带,而且这些学生的实习期也只有3个月时间。企业花了很大的力气刚刚把学生带会了,上手了,学生就要离开学校了。从这一点上来讲,企业估计不是十分愿意让学生来实习的。
从学校来说,顶岗实习属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必要环节,让学生去实习,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能掌握一些实实在在的技术,成为一个熟练工,毕业后能更容易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学生不参加顶岗实习或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意味着没有完成必需的教学环节,不能取得毕业资格,这一点没有什么错。但学生到企业实习,毕竟需要企业进行培训,在操作过程中无论从速度和质量等方面,绝对不可能跟熟练工相比,可能做出一些次品,这对企业也是一个损失。所以学生实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绝对不可能跟正式职工相比。
学校能为学生找到一个实习企业,肯定花了不少的脑筋,企业和学校也都承担不小的风险。因为这么多学生到企业去实习,从学生到工人这个角色的转换有个过程,也肯定有点不习惯。而且有的学生认为在企业实习,只是短短的一段时间,很有可能没把企业当一回事,不太服从企业的管理,说不定还会搞出什么乱子来。对于企业来说,要把这帮学生带好也不是一件十不容易的事情,虽然这些学生短期实习,但必须也要把他们带好,如果带得不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给实习学生与其他同类别员工享受同等待遇确实十分难得,说明这个企业还是十分大肚的。就按学生说的那样,他们只拿到正式职工八折的工资,从良心上来说,这个企业也是比较客气的。
作为学生,千万不能眼高手低,要理解学校和企业的难处,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能给自己一个实习的机会已属不易,要十分珍惜。当然,作为学校和企业也必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加班和节假日休息、工作环境等方面要依法行事。确需加班,应征求学生的意见,千万不能强逼,更不能做出有违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事情。对于学生实习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方面的问题,企业和学校也要向学生解释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