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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问题小宇”是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守护
http://www.scol.com.cn(2016-9-23 9:11: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父母离婚后,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小宇便四处流浪。白天,他混迹于街头;晚上,则睡在网吧甚至露宿街头。附近的居民曾试图给予他帮助,给他饭吃,为他买衣,但这种物质上的帮助,在这名少年身上收效甚微。长期的流浪生活让他沾染上许多不良习气,他在“混迹社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四川省彭州市11岁男孩小宇,是不少离异家庭子女成长中问题的集中反映。(9月22日 中国青年网)

  11岁的孩子,本是在学校里与同学们共享读书美好时光,在家里与父母撒娇玩闹的年龄。然而,因为父母离异,彭州小宇则成了不回家的少年。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少年与父母严重对立,从而流浪街头,不断沾染恶习,如何才能让不回家的少年重回家庭的怀抱,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小宇能够“浪子回头”,更有助于类似儿童权益的维护。

  离异家庭,有着各方面的感情问题。夫妻双方的感情不合,或多或少的都影响到孩子精神世界的健康建构。加之夫妻离异后,生活稳定性降低,对于子女的精神性关爱,往往随着稳定性降低而减弱。有的家庭,即便家庭完整,也疏于与孩子的内心世界的关注,缺乏必要的精神性关心和交流。一旦父母离异,更加剧了孩子精神世界尚未健全就已坍塌。

  对小宇而言,其父母在监护上的责任是严重缺失的。既未能从物质上给予足够的抚养,反倒让小宇饥一顿饱一顿,居无定所,流浪街头,也未能在心理方面给予足够的沟通。“他愿意干嘛就干嘛”,“他对我怨气大我也管不了他。”,小宇父亲放任小宇流浪的行为,以及以困难大为由不对小宇进行管教的行为,都与行使监护职责是相违背的。当物质层面的关照未能到位,更高层次的精神抚养就无从谈起,这很自然的造就了“问题小宇”的出现,混迹江湖,沾染不少不良习惯,以至于热心关注、帮助小宇的人也逐渐疏离了小宇。

  “问题小宇”的出现,既与其父亲未履行监护有关,但倘若其母亲能够及时补位,也能挽救小宇脱离目前居无定所的状态,但小宇的母亲也未能及时履行。即便周围邻居和好心人,能够不定时的对小宇给予一定帮助,但毕竟是零碎且不能长期坚持,这进一步加剧了“问题小宇”的发生。

  对于“问题小宇”的拯救,首先还是需要其父亲或母亲,要克服离异、重组家庭后在监护小宇方面的困难,切实履行好父母的监护职责,特别是要消除与小宇的心理隔阂,减少其对父母的排斥、对抗,加速其重回家庭,摆脱“问题小宇”的现状。

  其次,需要法律的及时介入。倘若小宇父母未能正确全面履行监护职责,需要另行指定其他监护人,直至由指定机构对小宇进行监护。这也考验着相关职能机构在指定监护方面应该承担的职责。

  幸福的家庭总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总是千差万别。“问题小宇”,只是众多离异家庭子女成长中的一个案例,也最具典型性。在离婚率日益提高的当下,对离异家庭子女的教育、监护,显然需要父母、社会和相关机构全方位介入,不仅要解决子女物质生活问题,更要关注其心理问题,如此,“问题小宇”才会少些再少些。这既是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守护,更是对社会的一种担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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