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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爆破拆除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涉嫌违法
http://www.scol.com.cn(2016-9-12 9:35: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10日,武汉大学官网发布消息称,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于10日凌晨0时33分拆除。官方称该教学楼属于东湖南路环境整治工程的一部分,拆除为复原东湖南岸沿珞珈山优美的自然山际线,原址将重新设计建造新教学楼建筑群。(9月12日北京青年报)

  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由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岭南建筑学派的旗帜性人物何镜堂院士亲自操刀设计,在建设之初并未违反有关规划,大楼竣工后还多次获得包括“鲁班奖”在内的建筑领域大奖。既然当初建楼合规,为何投入使用16年之后忽然要爆破拆除?

  对此,多方给出了爆破拆楼的理由。

  武汉大学官网的解释是:“第一,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建筑高度超高违反东湖风景区规划,对景观视线造成遮挡,破坏东湖景观和自然山体轮廓线。第二,区域现有建筑外观及环境质量不佳与东湖绿道、东湖风景区规划要求不相符,与校园建设要求不相符。”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武大工学部第一教学楼被拆,主要归因于它的体量和高度。“它在距离湖边不到500米,处于东湖与珞珈山过渡带之间的核心区域。一般树冠多为3、4层楼高,而它达到了19层,另外他的体量过大,长达数百米,对远方的珞珈山有严重的遮挡。”

  武大土木工程学院官方微信称,“主教存在的另外一个不合理之处,就是它的朝向问题。主教面临东湖,中部又设置了开敞的通风走廊和观景平台,但因为正朝东湖,每逢冬季,这里成了东湖吹来的风的聚集之地,每次经过都冻得瑟瑟发抖,观赏性也大打折扣。”

  上述各方的拆楼理由,似乎都站不住脚。

  武大土木工程学院官方微信质疑大楼的“朝向问题”简直不值一驳。当初,何镜堂院士亲自操刀设计的这座大楼已经获得鲁班奖等大奖,足以证明何院士的设计水平。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将第一教学楼被拆归因于它的“体量和高度”,貌似有理,实际上也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事实上,在武大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因为“遮挡景观视线”被爆破拆除的同时,同样位于东湖边上的“超高层”(53层)的地产项目2014年8月创造了“销售登顶武汉楼市”的辉煌。19层的教学楼“遮挡景观视线”,53层的超高层住宅难道就不“遮挡景观视线”?

  武汉大学官网关于“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建筑高度超高违反东湖风景区规划”也难以立论。武大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建设于1997年,《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2011年才获得住建部批准。拿新规划套用已经建成使用了10多年的建筑,实在是削足适履。

  如果硬要搬法律法规,我觉得还真有一部适用的法律。那就是2008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律第25条第2款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武大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才使用了16年,远未达到设计寿命,更不要说延长其使用寿命了。现在说拆就拆,本身就违反了上述法律。武大校方说“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拆除的原因是主教楼建筑高度超高违反东湖风景区规划,对景观视线造成遮挡,破坏东湖景观和自然山体轮廓线;同时,区域现有建筑外观及环境质量不佳与东湖绿道、东湖风景区规划要求不相符,与校园建设要求不相符。”请问,东湖风景区规划要不要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获奖建筑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一座鲁班奖建筑都能如此“短命”,可见武汉的城市规划不过是骗人的鬼话,任性有余,法冶不足。

  有评论希望,一旦出现规划“朝令夕改”、大拆大建现象,应依法向决策者追责,让他们替自己制造的“短命”建筑埋单。我以为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一方面,湖北还有25个国家级贫困县,另一方面,放眼全国高校,负债高校动辄数亿元,武汉大学耗资1300万爆破拆除工学部第一教学楼,一拆一建,至少浪费资金数亿元。这样的举动,老百姓有议论,总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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