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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园贷,“八项禁止”也要问爹娘
http://www.scol.com.cn(2016-9-9 7:55: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继重庆、深圳之后,广州加入校园贷整治行列。昨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对校园贷提出八项禁止行为,其中包括不得放松对借款学生的资格条件的审核,以及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手续费、服务费、利息、逾期罚息等所有费用情况等具体要求。(9月8日 《南方都市报》)

  广州也加入了对校园贷款规范化治理的行列。7日,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对校园的网络借贷发布了“八项禁止”,提高了网贷平台开展校园借贷业务的门槛。显然,互联网金融协会此举的用意是杜绝隐性高息、暴利催收、征信危及等负面因素侵蚀学生利益,可谓用心良苦。

  不过,虽然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对校园网贷的管理苛刻了,但确实存在学生借贷的正当需求,校园贷市场的发展空间还没有被完全阻断,因此,学生借贷后的危机并没有完全消除。也就是说,网贷平台完全在合乎“八项禁止”的规范内,还是可以开展针对学生的借贷业务。那么,父母对孩子借贷情况一无所知,如果学生不具有如约还款的经济能力,他们又不敢向父母坦白,谁会为他(她)的借贷埋单?就算网贷平台文明催贷,学生的压力也未必能消除,他们是否迫于还贷压力铤而走险,也未可知。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八项禁止”的管理外延还不够详尽和严厉,应当加入“征求父母意见”这样的规定。深圳方面的管理做得不错,他们在管理措施中强调:大学生在网贷时,必须经过学校和家长至少一方的同意。就此而言,深圳的管理措施值得学习推广。

  事实上,父母参与的校园借贷才更有可能步入良性轨道。首先,父母参与校园网贷,既可以审核孩子借贷用途及可行性,也能全程监督孩子的合理消费或微投资,最关键的是,父母为借贷兜底,可以有效地防止借贷事态失控。其次,风险决定了利率的高低,民间借贷的这一特性更显著。父母为孩子的借贷埋单,还款风险降低,促使校园借贷的利率下调,这于借贷、放贷双方而言,是双赢。

  大学生虽然是成年人,但大多数学生并没有创造利润的能力,在经济上还必须依附于父母。这样的现实下,涉及到借贷问题,征求父母意见还是很有必要的。规范校园贷,即便有了“八项禁止”,也应征求爹娘意见。所以,广州市网络金融协会不妨把把“父母不同意”作为第九项禁止选项。(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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