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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奥运冠军应有个“度”
http://www.scol.com.cn(2016-9-6 8:45: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4日,黄石、大冶两级政府分别召开隆重的表彰会,嘉奖在里约奥运会上夺得女子双人10米台跳水冠军的黄石健儿刘蕙瑕。黄石市政府奖励刘蕙瑕50万元,黄石宏维置业有限公司赠予其一套132平方米的住房。当天下午,刘蕙瑕来到出生地大冶,大冶市奖励了这位本土姑娘50万元,大冶汉龙汽车公司向其赠送了一台型号为众泰T600的小轿车。(9月5日楚天都市报)

  奥运冠军为国争了光,给予适当的奖励无可非议,但像黄石、大冶那样给予这么多的奖励实在没有必要,不仅不能取到应有的社会效果,反而会带来一系列副作用。

  实际上在其他行业,各种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多的是,如:国防、军工、航空、航天、航海、船舶、兵器、核电、高铁等等方面的一些科学人才,他们作出的贡献可能其他人都无法替代的。如: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完成我国真正意义上有人参与的空间科学实验,这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再如:青藏铁路工程技术人员和建设者攻克“多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三大世界性难题,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青藏铁路全线铺通任务,这是世界铁路建设史上的辉煌壮举。再譬如:去年,中国科考队首次登上南极冰盖最高点,在上面建立科学观测站,开展气候环境监测,进行冰雷达测厚、高精度GPS定位和综合气象观测。这是人类南极考察历史上的一次壮举,表明我国南极事业发展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然而,很少听到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些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技术人员等进行重奖的。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重奖奥运冠军,一定程度上的确能更好地激励运动员在赛场上奋力拼搏。但也会让一些地方产生唯奖牌是举的错误观念。一些地方不注意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而是把大量的资金用在体育尖子身上,有的甚至还用金钱到外省市争抢“体育人才”,把能否出世界冠军当成了一种政绩工程来抓。刘蕙瑕得了里约奥运冠军,现金加上房子和车子等,加起来有数百万元,如果这些钱用于发展当地的体育事业,改善一些学校的体育设施,用于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就可能会产生更好的效果,会出更多的奥运冠军。

  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培养运动员,国家供养他们,就是希望他们能在国际赛场上,为国争光。运动员到国际赛场上,争金夺银,这是运动员的本职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也是对运动员和教练员付出辛劳的最大嘉奖。对他们的艰辛付出给予适当的奖励这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度,如果无原则,甚至相互攀比给予奖励,违背了奥运精神,给人感觉是为了过好日子才投身这样运动的,扭曲了的价值取向。

  运动员在奥运会上拿冠军,确实可以凝民心、鼓士气,但政府不能将其无限拔高,拿着纳税人的钱充大方。作为奥运冠军,也应该拿出顽强、拚搏、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财富,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世人的尊重。因此,我们的政府在奖励奥运冠军时要慎之又慎,要有个度,要用得其所。奥运冠军也不能认为拿这些钱理所当然,千万不能让自己成为政府政绩工程的工具,成为一些商家炒作的对象。(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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