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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心助孕”为失独家庭抚慰剜心之痛
http://www.scol.com.cn(2016-9-21 8:07: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香洲区目前有143户失独家庭,部分失独家庭夫妻年龄较大,如需借助人工手段再次生育将面对较大经济压力。为此,该区近期专门针对这些家庭开展“爱心助孕工程”,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辅助生育手术费用纳入生育险或免费提供服务(据9月20日《珠江晚报》)。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唯一的孩子不仅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全家的“中心”,更寄托着父母乃至三个家庭的全部希望。然天有不测风云,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因疾病、事故、灾难甚至见义勇为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失独”家庭在所难免。这其中,除了少部分失独父具有自然再生育能力之外,更多因为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如果不借助人工手段辅助受孕生育,很难实现再有一个孩子的愿望。而因为“失独”和再生无望导致的次生家庭悲剧更是频频见诸媒体报端,也时常引发社会的关注和唏嘘。珠海香洲区针对失独夫妻实施的“爱心助孕工程”和政策补贴救助,对失独家庭无疑是最暖心的关爱。  

  实际上,对于很多独生子女家庭,他们既有生育二孩的愿望,也有抚养教育好二孩的能力,所以选择只生育一个孩子,正是出于对国家计生政策的响应和支持,他们在履行政策义务做出奉献之后,在遭遇不测出现“失独”之后,政府对其给予一定的优抚和补贴“倾斜”,不仅合情合理,甚至可以说,没有哪一项惠民政策能像关爱失独家庭这样既符合民意又彰显政策的公平和善意。尽管按香洲区政策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独生子女残疾的父母,按残疾程度,每人每月发放700元、600元和500元;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经济救助。这些补贴看似“可观”,但相信再“丰厚”的政府补贴也难以弥补失独的创伤。能够通过“爱心助孕工程”,在降低或免除费用的同时,满足失独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更能重新点燃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期盼。 

  据报道,根据“爱心助孕工程”实施方案,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免费向其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由香洲区卫计局为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住院分娩补助5000元;对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帮助。由此可见,这一方案不仅将“助孕”所需费用纳入医保范畴,对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失独夫妇同样免除相关费用,既有观念上的创新之处,又充分用足用活了国家相关政策。是在倾政策之手来抚慰失独家庭的剜心之痛。  

  公开报道显示,目前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可能将达到一千万。仅报道中的珠海香洲区目前就有失独家庭143户222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96户165人。一位清华大学的失独父亲潘教授就曾把独生子女家庭形容是在走纲丝,“只不过我们从钢丝上掉下去了”。而在对失独家庭的关爱政策上,全国并不统一,“谁来帮助我们”成了不少失独家庭的共同呼唤。香洲区这一“爱心助孕工程”显然是为失独家庭提供了一个制度上的保障,给具备再生育能力和有生育愿望的失独夫妻,提供助孕方面的费用支持,对失独父母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的政府补贴,这在全国也是最高标准。笔者认为,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并因某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受到伤害和损失的家庭各公民个人,政府主动承担赔偿和抚慰责任,既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务实和取信于民。我们真的很希望珠海香洲这一个区的举措,能够成为各地关爱失独家庭的一个标杆,一份“样本”。(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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