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网友先后爆料称河南南阳某公司下发文件,禁止员工购买新款苹果手机,并称“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为此映象网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9月20日 映象网)
公司领导的拳拳爱国之心值得钦佩,倡导员工爱国,铭记历史,勿忘国耻,这也可以理解。然而,挟爱国以“禁买iphone7”,这分明是不合理。若真有员工因购买iphone7而遭解雇,那么,这家公司则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嫌疑。
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当今社会,全世界都在极力破除贸易保护壁垒,打破国籍界限的商品,促进公平竞争。所以,一定范围内的商品成为所有消费者自由选择的对象,是不可逆转的世界经贸的大势,而盲目地抵制国外产品、商品,则属于非理性。简单地说,用什么样的产品,是消费者自由选择,按需所购,按质量、价格等因素来货比三家,外人不宜以域内域外的标准打上爱国与否的标签。
在纪念“9.18”的日子,禁止员工买iphone7手机,这逻辑感觉真有点奇葩——“9.18”是日本开始侵略中国的惨痛记性,而iphone7手机是美国产品,这难道不是驴唇不对马嘴吗?最关键的是,如果某用人单位用私权强制员工偏执地爱国,那么,判断爱国与否,岂能囿于一部手机?用美国微软的计算机,用日本的抽水马桶,开德国的品牌汽车,戴瑞典的手表,洒法国的香水........这些行为就真的是不爱国吗?当然不是。爱国的外延不是如此狭义,一个人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地工作,就是爱国;一个人遵老爱幼、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也是爱国。若非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都不应以给爱国限定狭隘的内涵。
呼吁消费者抵制日货美货,或其他国家产品,未必能达到爱国的目的。外国商品冲击我们国内产品,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必须迎头赶上,精益求精,以质量征服国内国外消费者。若舆论压迫消费者的自由选择,看似是保护国内产品,但让国内产品酣睡在舆论保护的温柔乡里,不思进取,这恰恰是害了他们,怎么是爱国呢?
河南南阳这家公司下发文件,禁止员工购买iphone7,如果真是想激发员工的爱国情怀,只能说这是一招臭棋,如果有哗众取宠之意,想借此炒作自己,最终会被网友们雪亮的眼镜识破,也不是一步妙棋。总之,手机不能成为爱国的载体,其他商品也是如此。(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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