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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震女自杀”可否终结警方执法失范
http://www.scol.com.cn(2016-9-4 7:51:3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 3日凌晨发布关于网传馆陶一女子不雅视频被传后喝农药自杀的情况通报,通报称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泄露视频责任人王某某依法拘留(据9月3日《中新网》)。  

  综合官方通报和相关报道显示,2015年7月,馆陶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人在309国道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王某某擅自用手机对车内一男一女进行录像,后被传上网络,造成此段不雅视频在邯郸地区出现病毒式传播,视频显示,一对男女在小轿车中亲热,被多个身穿制式警服的人拍摄,而今年9月1日在馆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内服下农药自杀者,正是不雅视频中的女士。据官方微博通报,该县检察院已经成立专案组对事件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  

  尽管事件起因发生在去年,是在公安部首次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之前,但从这一巡逻执法的整个过程中就不难看出,馆陶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人实际上已经不是简单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而是已经涉嫌违法执法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巡特警大队上路巡逻,都是由正式民警带领辅警一道执行,辅警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在发现白色轿车存在“违法嫌疑”后,为固定证据,警方有权利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拍照,而所拍资料也必须交由警方内部保存。  

  而馆陶特巡警大队在对这辆白色轿车巡查过程中,不仅有多名“着制式警服人员”用手机对车内男女的不雅行为进行拍摄,甚至还有人故意掀开女士用以挡住身体的裙子,并进行调侃取笑。尤其是事后将视频传上网络造成病毒式扩散,不仅给女事主家庭、精神、声誉等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害和影响,更是导致女事主选择到特巡警大队服农药自杀的直接原因。同时,还有两个“谜底”值得追问:一是按照通报,视频是由“辅警”王某某所拍摄并造成“外泄”,这其中是否有正式民警的参与、唆使甚至授意?二是巡逻拍摄时间发生在去年7年,被传上网后早已经在邯郸地区出现病毒式传播,为何时间都过去了一年多,当地警方和相关部门都没有给出任何回应和进行查处。是当事女士没有提出质疑,还是警方和相关部门一定要等闹出人命才去追究?  

  而据通报,女子服药自杀之后,馆陶公安局才对巡特警大队长进行停职处理并拘留了王某某,这意味着在不雅视频被传上网给当是女士造成恶劣影响和女事主服毒自杀之前,不但巡特警大队长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包括泄露不雅视频的“辅警”王某某也一直都在正常工作,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当地警方对自身违法行为的姑息和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极度冷漠。  

  显然,迫于舆论压力,人们相信有当地警察机关的介入,事件会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但从这一事件中所折射出的问题和应当吸取的教训能否成为警方规范自身行为的“警钟长鸣”,就很让人进行思考。人民警察既是法律和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坚强守护者,更应是遵守和践行法律规范的表率;在法律面前,人民警察不仅不能有任何特权意识,一旦出现执法失范甚至违法执法给群众造成伤害,更应当勇于和主动自我疗伤。虽然“辅警”不具备独立执法资质,但他们依然体现的是警察形象,辅警身上存在的问题,警方既难辞其咎,更不能把辅警当成警方承担责任的“替罪羊”。  

  其实,馆陶巡特警大队发生这起由不雅视频上传导致女事主自杀的案例,不但是一起非常低端和带有人格侮辱性的违法执法,当地警方事后稍有责任意识并采取挽救措施,导致女事主服毒自杀的严重后果也本可以完全避免。但遗憾的是这一切都在当地警方责任缺失和对群众合法权利的冷漠中成为不该发生的现实。严肃追究是对逝者的告慰,真正视为教训的警钟长鸣,并以此为起点,整肃执法规范,牢记宗旨,才是人民群众最好的期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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