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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领导因“杨改兰案”受处分说明了什么?
http://www.scol.com.cn(2016-9-18 7:50: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6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康乐县“8·26”特大故意杀人案调查处置情况的续报》。通报称,8月26日发生的“杨改兰特大故意杀人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关方面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康乐县政府副县长马永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景古镇党委书记白仲明、镇长吕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景古镇副镇长陈广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行政撤职;给予阿姑山村支书李进军及村主任魏公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或建议罢免各自职务(据9月17日《北京青年报》)。  

  一位年轻的母亲,残忍砍伤致死四名亲生子女后服毒自杀,孩子父亲在料理完五人后事之后,也同样选择了服毒身亡,尽管这起丧失人伦的惨剧让人痛心垂首,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无论任何原因或出于任何目的,杨改兰的行为,都已经丧失了作为母亲最起码的道德人伦,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因其服毒身亡,法律也已经无法追究。但值得思考的是,这起极度残忍的凶杀刑事案件,无论作案的原因还是动机,与地方基层部门领导都几乎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而且案件发生后,当地也启动了应急机制,基层部门领导不仅都积极参与了对伤者的施救,还对死者遗属进行了相应的救助与安抚。何至于最终县、乡、村三级领导都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综合各家媒体对事件的报道来看,“杨改兰杀死4子女案”,有家庭贫困和家庭矛盾导致危房没能及时得到改造等“琐碎”原因,但从已经证实的消息看,杨改兰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村里并不属于“特困户”,人均年收入已经超过了当地政府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取消其低保并无违规之处,而且由家庭矛盾导致危房改造没有实施,即便杨改兰就是因为这些矛盾纠葛而作案,责任也不在基层领导,甚至连间接关系都谈不上。如果因为杨改兰案件本身影响恶劣,就对本不存在过错和责任的“三级领导”进行问责,显然也有失公平。  

  但仔细品味当地官方发布的通报,却又感到对县乡村三级领导的问责,既有必要也不冤枉,既是对基层干部作风慵懒浮躁的一项再整治,也是给当地基层干部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在涉及民生领域尤其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中,不但要尽责,更需要尽心。既要严格规范掌握好享受政策的界限,也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从通报中就不难看出,对于杨改兰的家庭矛盾,包括低保的退出,危房改造没有及时实施等,基层干部虽然有所了解,也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由于缺乏细致,不深入,且方式简单粗糙,非但没有化解杨改兰心中的矛盾甚至怨气,反而引起杨家对扶贫政策落实产生更深的误读。尤其是在“杨改兰杀死4子女案”发生之后,当地基层干部虽然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慰问和安抚,但同样因为疏导工作缺乏细致,依然没有阻止惨剧的继续升级。因此,无论“杨改兰杀死4子女案”还是杨改兰丈夫随后的自杀身亡,所暴露的均是当地基层干部作风浮躁问题,虽然与案件的后果并无必然关联,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确属必要。  

  尽管“杨改兰杀死4子女案”是发生在我们农村贫困家庭中的极端个例,但所暴露出的基层干部作风浮躁、尤其是涉及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这次因案件发生被问责的上至分管副县长,下至村支两委负责人,都是与普通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领导干部,他们为基层群众特别是贫困农村的脱贫致富做出很多奉献,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暴露出问题和弊端同样也不少,这从当地通报中就足可见一斑。实际上,对于这些干部所作出的问责追究,已经不再局限于“无过无错不担责”,而是真正上升到用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基层干部是否称职的条件。虽然他们工作中暴露出的不细心、不深入等问题,并不是导致这起案件发生的必然因素,但对其进行问责追究,恰恰显示出对党员干部标准规格的提升。因此,由“杨改兰杀死4子女案”到并无直接责任 的3级干部受处分,人们需要看到贫困农村的残酷现实和扶贫工作的艰巨复杂,同时更应当看到从严治党和精准扶贫正在基层扎实推动前行。(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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