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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廉政账户是反腐系统的自我修正
http://www.scol.com.cn(2016-8-8 8:57: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薛家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立过廉政账户,进账“数目可观”,目前至少已经有6个省份撤销。(8月7日 《新京报》)  

  提到廉政账户,笔者最先想到的就是《官场笔记》中的一段描述,某县委书记发现风头不对,立即将受贿所得存入廉政账户,在不久之后面对纪委调查时安然上岸(尽管他已为行贿者大开方便之门)。这可能只是小说中虚构的一个情节,但也道出了廉政账户可能存在的缺陷---可能成为腐败行为减罪的助推器。可见,撤销廉政账户也是反腐系统的一次自我修正。  

  早在2000年初,浙江省宁波市率先在全国开通“581”(谐音“我不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之后不少地方将其视为反腐倡廉的创新举措,纷纷效仿建立“廉政账户”。设立廉政账户的目的在于给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将收受的“不便退回”“无法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上交的绿色通道。从运行看,廉政账户也确实起到了帮官员“悬崖勒马”、遏制腐败问题蔓延的作用。  

  然而,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廉政账户越来越与当前的反腐形势格格不入。  

  一方面,廉政账户可能成为反腐的制度漏洞。许多地方规定:凡持有廉政账户的“缴款回执”,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这一制度的初心无疑是好的,但许多贪官在这一条款上大做文章,将廉政账户变成自己的“保命账户”。比如,某官员分别收受300万、350万、400万贿赂。同时,他向廉政账户打款300万,如果组织只是掌握其受贿的部分证据,很可能他就会因“主动拒礼拒贿300万”,逃过一劫。  

  另一方面,廉政账户的存在,与从严治党的主题格格不入。现阶段纪检部门正在推进反腐制度化,将纪律和规矩挺在面前,让官员不敢腐、不想腐。而廉政账户还在为“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开脱,显然在管理上失之于宽。事实上,“无法退回”“不便退回”背后就是官员的行为之弊。而将官员的这些“出轨”行为轻松放过,与从严治党的主题格格不入。  

  由此可见,撤销廉政账户是反腐系统的一次自我修正。他标志着,纪检机关从粗放型反腐,向反腐制度化的华丽转身。而随着反腐制度化的不断深入,地方纪检部门也该对那些曾经管用,但与从严治党主题格格不入的“土政策”,进行一次系统清理。只有将这些“土政策”及时清除,反腐制度化才能不断深入!(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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