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国评蜀论 >> 正文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剑指谁?
http://www.scol.com.cn(2016-8-31 14:0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8月30日《人民日报》)

  《意见》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对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出明确要求。笔者认为,《意见》的出台,不仅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其指向十分明确,就是剑指三类人。

  一是剑指被“带病提拔”者。“带病干部”就是指存在如政治、经济、作风、品行等各类问题而没有得到纠正和处理的干部,以及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而组织尚未查实的干部,甚至是受到问责和查处干部。众所周知,干部“带病提拔”并不是个案,从近年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例看,相当的腐败官员就是在“带病提拔”中,从开始的“苍蝇”变成了后来的“老虎”。干部边腐边升、大腐大升,官员问责复出,问题官员异地升迁等干部“带病提拔”诟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吐槽质疑,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

  二是剑指提拔“带病干部”者。从被提拔的“带病干部”来看,其之所以被提拔,主要还是人事权力私人化,在选人用人上,在干部提拔上,往往是班子成员甚至是“一把手”定名单,而组织部门成为“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如此一来,对干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一路绿灯,程序制度流于形式。正是因为在干部提拔上,没有严肃党的纪律,没有严格依靠组织选人,没有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才让“带病干部”乘虚而入,不仅有了继续生存的空间,还生成了“带病干部”受提拔的土壤。干部“带病提拔”,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恶劣,对党的事业、政治生态、用人导向,都造成极大的伤害。

  三是剑指干部提拔的监管者。干部能“带病提拔”,其本身就是干部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责任。从近年查处的不管是衡阳破坏选举案,还是南充拉票贿选案,都能很好的说明这一点。监管成为摆设,甚至是监管者本身就是“带病干部”,致使查处走过场,有的“藏而不露”的“带病干部”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有的“带病干部”即使被发现,最终也是“露而不究”或者“托而不究”,“带病干部”不但没有得到及时应有的查处,反而是越腐越升,在升迁路上一路凯歌高奏。

  笔者认为,《意见》的出台不仅织牢了选人用人、干部选拔的制度笼子,还将起着震慑作用。既是对“带病干部”的警示,也是对提拔“带病干部”者的警告,同时还向干部提拔监管者敲响警钟。当然,再好的《意见》关键还在贯彻落实,使其内容精神真正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