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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带病提拔”严守干部选用质量关
http://www.scol.com.cn(2016-8-31 7:45: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8月30日《人民日报》)

  所谓“带病提拔”,是指干部本身存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但由于组织未能发现或未经查实,却依然受到重用或提拔。“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仅群众深恶痛绝,还会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事业成败,关键在党。中央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再次对干部选用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划定红线、明确各方职能职责,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践性,充分展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可以有效遏制腐败源头。按照纪律要求,凡是“带病提拔”者,都要被严格问责,既要倒查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用人单位或相关领导责任,如此一来,少了“带病”的源头,必然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首先,干部在平常工作中,会严格规范自己,哪怕一言一行都谨小慎微,努力做一名健康、合格的好干部,不会轻意碰触法治底线、踩踏道德禁区。其次,因为有了相当严苛的用人制度,干部在被提拔时,刻意编排造假、隐瞒个人事项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再则,就用人单位而言,在向组织推荐干部人选时,鉴于追责的威慑力,便少了盲目和随意,推荐标准将会越来越高,推荐过程将会越来越严谨。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可以鼓励更多人积极作为。以前,有些地方对犯错干部采取“包容”措施,挫伤了“好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比如,某干部在A地受到处罚,却又在B地担任要职。像这样的“问题干部”非但没有被问责,还继续“风光无限”,便是典型的“带病提拔”,不良风气一旦形成,不仅会降低整个干部队伍质量,还会影响组织用人的公信力。因此,谨防“带病提拔”、严格任前考察、强化审核措施,实际是一项更为有效的激励制度。只有选人用人环境彻底风清气正了,才会真正激励人们用心干事、乐意干事、干成好事,从而让干事者有“奔头”、让勤奋者有“想头”、让优秀者有“甜头”。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对考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启动问责机制。从组织用人的角度,要严防“带病提拔”,就必须把好对干部考核的质量关。一方面,要善于当好伯乐。既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培养人才,又要沉下身子,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人才,还要尊重事实,果断地启用人才。另一方面,要坚决当好考官。一直以来,选人用人问题,社会关注度普遍较高,对拟提拔干部的考核过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保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良好的政治生态也才会因此形成。

  防止“带病提拔”,能够守住干部选用质量关,体现了人事制度改革与创新的一大成果。时下,各地换届工作如火如荼,值此关键时期,《意见》的出台更具特定现实意义,干部选任有了更清晰的目标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贯穿于换届风气监督全过程,才能真正选拔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说一千,道一万,只有干部勤作为,人民群众才会满意,社会事业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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