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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健康”方能杜绝“带病提拔”
http://www.scol.com.cn(2016-8-31 7:42: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潘福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要求强化任前把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来源:人民网)

  “带病提拔”是一个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人对落马官员情况进行了专项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约有六成是“带病提拔”的。这说明,“带病提拔”并不是“地方病”,而是侵蚀各地政治生态的“公共病”。中央从问题导向出发,扎紧全面从严治制度篱笆,把防止带病提拔干部选任的聚焦点、攻坚点,旨在重塑和提升政治生态,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

  从实际看,“带病提拔”的干部虽然在整个干部队伍中所占的比例极小,但其危害却极大,不仅破坏着党规法治,还很容易引发百姓对干部管理制度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必须坚决防范和杜绝。

  从成因看,一方面,考真识准干部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带病”干部隐藏、深埋、掩捂自己的“病灶”,背后的靠山关系形成严密的“保护伞”等因素,是出现“带病提拔”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选任工作不深不细,执行政策“跑冒滴漏”,面对说情打招呼等外部干扰不敢正面拒绝甚至主动迎合等现象,是出现“带病提拔”的关键因素,而正是由于选任主体的这些“不过硬”,才使“带病提拔”有土壤、有市场,甚至大行其道。

  打铁还需自身硬,根治“带病提拔”这个痼疾任重道远,需要选任主体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将“带病”干部挡在外面。中央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把干部选任主体作为关键因素,进行了责任锁定,对防止“带病提拔”将产生巨大的助推作用。

  必须强化日常监管,让党员干部少“生病”。上医治未病,根治“带病提拔”还得从源头抓起,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经常地、有目标地、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运用各种管理和监督的手段,不断纯洁干部队伍,最大限度使干部“存量”少犯病,进而降低“带病提拔”发生的机率。

  必须强化考察识,及时发现“带病”干部。“阅人能辩”是组工干部的基本功,辨别“带病”干部,就是在考察中要善于抓马脚、看破绽、观变化,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见微知著,从小事情预见大毛病;又要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坚持定量和定性结合、一时和一贯表现对比、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兼用,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的扫描和透视,及时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送诊就医。

  必须强化问责追究,防止选任主体“生病”。现实中,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往往会碰到“集体决策”、“程序完善”这两块“钢板”,让问责中途“夭折”。因此,必须健全完善和逗硬执行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既倒逼各级领导不得随意干涉干部的选任,又防止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靠带电的问责杜绝“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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