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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凡提必审”长出“尖牙”
http://www.scol.com.cn(2016-8-31 7:41: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郑端端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的“履历表”,也是我们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对干部档案的审核也越发严格,据有关报道,在之前的省管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420名省管干部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档案专项审核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审查之严,彰显了各级组织部门动真格、查“李鬼”的责任担当。

  国无诚信不稳,民无诚信不立,官无诚信不忠。对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不是一场儿戏,一些干部档案造假早已不是“不能公开的秘密”,修改出生日期的有之,增删履历、丰富经历的有之,学历造假、妄图“洗白”的有之。凡此,都是心怀怪胎、别有用心的干部,打歪主意,人为增加“先天优势”,简直就是在做白日梦,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谋位子、图帽子、挣面子,归根到底是对党纪国法的蔑视,对党不忠不诚的表现。

  国之兴,长于政;政之兴,在得人。。如果档案造假不根除,不仅影响选拔任用干部的优劣,更影响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还会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的幸福。此次,《意见》出台,把“凡提必审”作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抓手,较之以往集中整治干部档案造假多了制度性约束,是组织部门主动亮剑,分类区别,实事求是地对待“四凡四必”等把关中发现的问题和疑惑,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这体现了从严从实要求的精神。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规范干部档案,整治档案造假是一个系统工。要打好持久战、攻坚战,让“凡提必审”长出“尖牙”,让档案中“李鬼”无所遁形。一方面,组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使命感,干部档案审核要“严实”打底,当好 “守门员”,严把档案材料“入口关”,坚持“逢假必查”,对干部档案造假一律实行“零容忍”,既对造假者严肃处理,又追究档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让造假者无处藏身,让试图造假者望而却步,让干部档案造假者成“过街老鼠”。

  从治本的角度上来看,除了强化日常干部档案管理及定期进行档案审核外,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也应探索实施数据化管理,建立干部档案数据库并全国联网,主动公开党员干部个人档案,接受群众监督,改变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当然,对于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还人“清白”,让他们主动放下包袱,主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以宽阔的胸襟和坚定的态度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使干部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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