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今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且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也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8月28日《新京报》)
这几年,涉及医药、保健、美容等类别的广告是乱象纷纷。有的夸大其词,有的混淆是非,有的说成神话。广电总局加强对这类广告的管理是需要做的事情。就像规定的医药、保健广告不准参与养生节目来说,就是不错的办法,减少了假借专家名义欺骗患者的行为。但是,在广告时长上进行限制,显然本未倒置。
此类广告的问题,不在于在电视广告做了多长时间,是半分钟,是一分钟,还是二分钟,都不是问题所在。而在于广告的真实性,而在于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商品。
比如说,有一款药品,有一款保健品,属于科研新产品,其性能也经过了临床的检验,其效果也得到了患者的检验,那么这样的产品广告时间长点又有何不可呢?对于好的产品就需要大力推广,推广的目的是为了造福社会。好产品不仅不能限制时间,还应该实现公益推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新科技、新科研、新成果,实现效益转化。如果说,这样的好产品也需要限制广告的时间,则是对社会的一种伤害。
比如说,有一款药品或者是保健品,其本身就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性能还不能保证,也没有经过效果证实。允许这样的商品去做广告,别说是一分钟了,就是20秒,那也是社会安全的隐患,那也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最终祸害的是谁就不言而喻了。
而且,我们还需要关注一个事实,除了那些所谓的健康讲座,健康养生类节目很长之外,在正规电视台做的广告中,有多少广告会超过一分钟?笔者就在一家电视台工作,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视频广告的时间多在30秒之内,很少有商家会让广告时长超越一分钟。这是因为,电视广告是按照秒计费的,而且眼下的电视广告价格也都特别高,有几个商家会舍得做一分钟以上的广告?看看各家卫视播出的视频广告,有几个超越了一分钟?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播出的广告时长基本上都是不违规的。
不违规的只是时长的不违规,并不代表内容的不违规。眼下播出的医药、保健等等广告很多还都是有问题的。问题不是出在了单个广告的时长上,而是出在了假冒伪劣上,而是出在了摇唇鼓舌上,而是出在了神话吹牛上。
笔者以为,广电总局关注此类广告乱象是对的,但是限制时间就是本末倒置。更应该是关注内容,是不是欺骗了,是不是夸大了?有害的内容播出一秒钟也是危害。有益的内容播出10分钟也变不成危害。(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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