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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被高价卖到农村,谁之过?
http://www.scol.com.cn(2016-8-27 7:52: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统计,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但大多数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1.5万吨,如果用5吨的大卡车来运,至少需要3000辆。有一些专门回收药品的人活跃在城乡之间,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到农村高价卖出,形成了回收、贩卖“一条龙”。(8月26日人民日报)

  吃了过期药,不仅不能保证质量和疗效,还有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发生危害身体健康的情况。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以此牟利,把过期药低价回收后高价卖到农村,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没有很好的回收机制外,更是缺少了监管机制。

  过期药不能吃,扔掉又可惜,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强制要求普通市民对家中过期药品做无害化处理也不是很现实。所以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些民众为了捞取小便宜,把过期药卖给收购者,也有一些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低价回收者给糊弄了。

  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令人不寒而栗的并不只是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更在于多个行政监管部门面对过期药华丽转身时行政职能的集体失灵。一些人为何能对过期药品低价回收,高价出售,关键是没有人管。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工商、食药监、卫计委等都能管,正是由于这些部门都能管,从而出现了“人人可管,人人不管”的诡异局面。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的情况如此严重,却很少有人被惩处的。

  其实,要查处过期药被高价卖到农村的问题不是太难,这些过期药一般情况下要么直接卖给地处偏僻、进药不便的农村私人诊所;要么在集散地加工处理,换上新包装打上新批号后转卖给当地小药店。要么有人利用医保制度设计的漏洞,收购患者未使用完的药品,甚至收购高价值药品的外包装,从事非法制售假药的活动。因此,有关部门只要经常到一些农村私人诊所、小药店去检查检查就不难发现问题。

  用药安全是关系公众身体健康的大事。虽然我国的《药品管理法》中没有对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做出规范,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但一些不法分子更换包装,销售过期药绝对是违法的,是应该给予严厉打击的。有关部门不认真去查处,这就是失职,就是那些不法分子的帮凶。

  要防止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除有关部门对于这些“药贩子”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增设回收网点,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奖励制度,推行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实施政府财政补贴,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奖励形式促进过期药品回收。此外,还应严格监管“大处方”,大幅度减少过期药品的来源。(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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