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沈阳市民孙女士遭遇了一件窝心事,8月14日她在一家酒店宴请朋友,结账时35人竟然被收了200元湿巾费,账单显示,湿巾费每位5元。一共35人就餐,为何按40人算?为何不提前告知?面对孙女士的质疑,酒店方面回应称,服务员事先进行了告知,餐桌上也有指示牌提醒,多出的5条湿巾是孩子打开的。(8月18日央广网)
据孙女士讲,酒店方面所谓的服务员进行了“告知”,只是询问她需不需湿巾,并未说明湿巾要收费。酒店里面也确实有湿巾价格指示牌,但是放在餐桌上的大花盆底下,很难发现。事后,记者到孙女士就餐的包房查看,发现其所言属实。
相信面对如此隐晦的“告知”和隐蔽的“提醒”,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明白消费,最后只能稀里糊涂为这模糊不清的湿巾费埋单。一顿饭光湿巾就卖了200元,这生意好啊,酒店干脆别卖饭菜酒水了,改批发湿巾得了。
看过孙女士的遭遇,我想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两件事。一次是几年前去合肥出差,皮鞋脏了,恰好路边有擦鞋的大婶,摊位前竖一块木牌:“擦鞋2元”。看到是明码标价,收费也不贵,就没多想坐下了。完事后,递过去2元钱,大婶摇头说不够:一共是4元,擦一只皮鞋2元。好吧,谁让我提前没问清楚呢。
前不久去济南,裤子刮破一个小口子,看见商场门口有人守着“织补”的摊位,这次长心眼了,问补一条裤子多少钱,大姐拿起尺子比量一番说12元。待到第二天去拿裤子,这位姐姐竟然要我40元,说是一厘米12元,称我那裤子破口4厘米,就这还优惠了呢。
朋友们听了我的经历安慰我说,知足吧,你们青岛大虾还论只卖呢?一句话让我哑口无言。
常在外面走,没有不被坑的。虽然这些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此类坑人宰客事件有所下降,但是在一些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各种消费陷阱依然不少,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中招。这些无良商家,坑害的不仅是普通消费者,更会因此让一座城市蒙羞,让一方善良的百姓跟着受牵连。所以,一旦发现有商家故意“挖坑”害人,相关部门务必严查严打,切实履行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不然的话,这次他们敢在湿巾上做文章,下次胆子会更肥,说不定真会出现“米饭按粒数”“面条按根算”之类的荒唐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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