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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拆封可退货,没你想的那么不堪
http://www.scol.com.cn(2016-8-8 8:03: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七十条。其中再次强调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拆封商品也可以“无理由退货”。(8月7日 《新京报》)

  去年3月15日,工商部门施行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就规定,“已拆封”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这一新规引得消费者、专家、电商从业者观点交锋,最后不了了之,成了法规白条。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再次提到“拆封可退货”,还是引发了诸多网友的热议和担忧。

  很显然,网友的担忧都集中到一点——这会不会刺激一些人的恶意免费试用呢?比如网购了一本书,6天看完了,第7天要退货,怎么办?再比如,一个消费者间隔几天就网购一台风扇,然后无理由退货,整个夏天就可以免费使用电风扇了。商品没有质量瑕疵,网购后拆封了仍可以无理由退货,电商肯定会封好包装再次销售,那么,我们网购到商品“二手货”的概率必然会猛增,这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

  网友们的担忧看似很有道理,但其实没有必要。比如电扇的那个例子,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你必须承担返程的快递费,几次下来,快递费就可以买一台风扇了,谁会这样傻?不光风扇如此,其他商品也类似。另外,无理由退货未必就滋生一批恶意免费试用的消费者,毕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消费者收发快件,也需要时间成本。倘若消费者确实需要某商品,碰到货真价实的,消费者还是诚心诚意地购买。

  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从理论上讲,可以依法维权。然而,这个过程相当麻烦,既需要保存完整的证据,也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所以,消费者多半选择忍气吞声,走法律途径维权者少之又少。不过,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网购商品再想滥竽充数蒙蔽过关,就非常困难了,因此,它更考验电商的诚意,促进他们严把质量关。

  工商部门呵护消费者权益用心良苦,其善意不容置疑,网购商品拆封可退货,后果也没你想的那么不堪,大家不必杞人忧天。同时,倘若真有人想借助这个新规定揩油,那么,多家电商平台或许会借助大数据,建立一个“不受欢迎的黑名单”。再者,退货次数多了,快递小哥和你家的邻居也会鄙视你。拿自己的人格、诚信来换小便宜,到底值不值?想借机揩油的消费者,你可要好好掂量掂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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