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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之约”校讯通 民心不在“服务区”
http://www.scol.com.cn(2016-8-12 8:40: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慎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市民杨女士反映,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移动通讯公司多年来一直在扣她的校讯通费,更可气的是,她还从未享受过相关信息服务。(8月11日《深圳特区报》)

  那就好好查查,看漏洞到底在哪里。

  一查明细得知,居然是家校互动,每月扣费10元。她的小孩即将上小学2年级,之前从未接到过学校通知要开通校讯通,也未接收过学校发来的任何短信。她又多次向10086核实,排除了多种可能后,仍然莫名其妙。更让人不可思议是,通过网上已办业务还发现,扣费截止时间到2999年12月31日,收费期限将近一千年之久。多次拨打电话给移动客服,要求取消此项收费。但客服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无权取消,只能向上反映。

  这样的“千年之约”,电信是不是太多情了?

  对于电信的傲慢,相信不少人都有体验。《人民日报》曾载文《电信为何让人有被剥夺感》,直指其垄断的傲慢。

  这又让人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情。

  近日,江苏宿迁一市民邬先生遇上了“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查询电话余额时发现,自己的账户里居然有8千多万元的巨额可用话费。邬先生提供的另外一张截图则显示了话费详单:实时话费为1.84元,余额为83683368.25元,原来是号码当成充值金额。结果电信公司又是给邬先生送礼,又是找他谈了几个小时,还想让他在一份“证明”上签字,要求此事全权交由电信公司处理,邬先生不要追究。

  两件事放到一起看,怎么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电信公司一直没有明确答复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是个案,在家长群里也有很多跟她有类似经历的家长。她已向相关部门多方反映此问题,但都没有得到解决。退一步说,就算是因为开通校讯通造成的,那么,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不能强制家长开通校讯通。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如果家长要求取消必须停止收费。电信如此抱着“千年之约”不放,是要“感天动地”吗?

  依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经营者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各种形式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实现。运营商在开发、设计产品或服务时,应综合考虑多种情形,为消费者设置退出机制,不应人为设置阻碍。对于未能设置退出机制的产品或服务,应视为存在缺陷,因其会造成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而不应投放市场。所以,这家公司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千年之约”校讯通,民心不在“服务区”。家长们一定要用上“洪荒之力”才能解决问题吗?相信监管部门不会坐看“千年之约”梦想成真,也相信这个被绑架的“契约”能得以很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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