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志愿者带着15位残障人士前往山东等地旅游,不想却在景区遭遇“拳脚相向”。由于不同意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景区和旅行团起了暴力冲突,有志愿者受伤。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联系到此次旅行团的志愿者领队梅志宇,他告诉记者,当地相关部门已向他们正式道歉,并表示将积极推动“特殊群体旅游景点全免费”的政策。(8月29日《扬子晚报 》)
残疾人外出旅游本身就是极不方便的,由于志愿者的爱心,使得残疾人旅游成为现实,就是这样一件洋溢着爱心的好事,却被“暴力”给毁掉了。让人痛心。
据了解,2005年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目前,全国有22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残疾人进入旅游景区或风景区享受免费。但其它地方表述却相对含糊,而即便在明确规定残疾人可享受免票政策的地区,落实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最常见就是景区自发规定,免费政策“打折扣”,可见,风景区对残疾人的关爱远远不够。
其实,山东这起事件并不局限于不给残疾人免费,当免费要求遭到拒绝之后,残疾人旅游团准备掉头回去,谁知景区人员却横加阻挠,不允许离开,非要他们买门票。景区工作人员甚至拿出棍子、铁锹、凳子出来打人。而旅游团队本身弱势群体居多,好些盲人、智障孩子,还有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志愿者也大多是女的,景区工作人员丝毫不顾及这些残障人士的安危。可见其凶残。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地警察的不作为。报了三次警,当地公安半个多小时后才到达,只是拍了几张照,就让他们离开。
残疾人旅游团遭殴打的起因是残疾人免门票遭拒绝,但实质上却是违法行为,也暴露了当地的“地方护短主义”,这与青岛出现“38元一只虾”一样。本来,当外地游客报警时,当地警方该积极解决,可令人毫无意外地发现,当地警方却是如此不作为。在当地领导重视之后,警方才要从山东赶到苏州和每一位伤者见面并做笔录,保证依法办案,本来在当地能够圆满解决的问题为何还要舍近求远?
面对残疾人,谁都该呵护,而当地风景区工作人员却是“拳打脚踢”,面对残疾人受欺侮,当地警方却是无动于衷。真是不可思议。虽然事后当地相关领导也已经表示了歉意,也表示了要尽快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可更该反思的是,出现这样的“暴力事件”难道是偶然的吗?现在游客因为不文明行为会进入“黑名单”,风景区出现暴力事件,该不该进入“黑名单”?
残疾人旅游团遭殴打是“旅游事故”,受到处罚的不仅仅是打人者,当地相关人员难道能逃脱责任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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