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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内逃票骂人,受辱的到底是谁?
http://www.scol.com.cn(2016-8-27 7:49: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磊磊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段发生在地铁10号线上的“蹭票”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男子在10号线国贸站试图逃票时被一名女乘客制止,男子补票后紧追女子到站台,并与女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男子反复质问女乘客:“第一你不是执法人员,第二不是工作人员,你凭什么管我?”(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地铁逃票,见怪不怪。此次还能引起轩然大波,关键在于公众对“到底谁可以制止地铁逃票行为?”的大讨论上。地铁人员可以制止但没有执法权,执法大队可以执法却又不在现场,乘客进行监督不料遭遇谩骂,不得不说,这种”逃票尴尬”,凡在地铁开通的城市都可能遭遇。“蹭票”被拒的男子理直气壮地谩骂,到底让谁受辱了,倒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地铁逃票,相比其他不诚信的行为,也许只是较轻的“劣迹”。但这种不文明行为,影响的是一个城市的形象。若人人视而不见,纵容姑息,必然会出现更多的“劣迹”。种种不文明行为一旦集结,形成的将是整个城市大写的污点,甚至由诚信污点延伸至国民素质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女乘客制止男子逃票,管住的是城市形象不被污损,也是对“市民具有扭送或者制止的权利”的践行,值得我们为之点赞,

  男子补票后,仍揪着女乘客不放,提出“既不是执法人员,也不是工作人员,凭什么管我”的质问,看似在理,实则是对自己的逃票行为毫无羞耻之心,骂人的同时更是对个人诚信的侮辱。尽管如此,男子提出的问题也让现实的尴尬表露无遗。就目前北京现状而言。440人组成的轨道执法大队。如何应付得了443座地铁站组成的地铁路网?执法力量这般匮乏,群众监督则尤为必要。

  诚然,这一短板的存在,也间接导致“逃票族”心存侥幸。另一个现实困境是,对于单纯的逃票行为,不论是在行政处罚法上或是刑法上,目前均无直接的条文对其予以处罚。这即说明,男子提出的“既不是执法人员,也不是工作人员,凭什么管我”狠狠地戳中了法律的空子。而女乘客,反倒成为被诘难的“替罪羊”。

  如果公众的每一次监督,都要引来警察的介入方能解决,问题只会朝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增加逃票的经济成本,或是减少逃票乱象的有力举措。各地就此也有做尝试,比如:在北京,地铁逃票者要补交10倍车票款。在深圳,乘地铁逃票将面临超过车票面额10倍的处罚,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既然从经济处罚上无法根治这一顽疾,不妨从道德层面加大成本,如在旁边大屏幕实况播放检票画面,或将地铁逃票者信息将入诚信档案。事实上,这些做法已在国外不少地方得到了有效的实践。如在德国和奥地利,乘客一旦被抽查发现有逃票行为,除了遭受大额罚款以外,其行为还将被记录在诚信档案中,今后在信贷、求职、创业等方面都会遭遇障碍和阻力,可谓是“逃票毁一生”。

  逃票属于不文明行为,违背的是公序良俗。如果因为地铁是“公共的”的地盘,就没人指责,也没有监督和舆论压力,势必会造成更多人无意识地违反。诚信的缺失,破坏的是社会风气,造就的是更为低下的国民道德。依此事看来,避免这种恶果,离不开公众自觉和群众监督,更需要立法制度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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