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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给“限期怀孕”熬制一碗打胎药
http://www.scol.com.cn(2016-8-20 8:55: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北京媒体报道称,通州妇幼保健院规定想要怀孕生子的医生护士必须先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限期外怀孕将被医院罚款。上述报道称,该院一名护士即因未按照医院规定怀孕,被罚款1万余元。8月18日,通州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区卫计委已组织人事科对此事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之后将给出具体处理。

  (8月19日《都市晨报》)

  随着二孩时代到来,迎来了一次孕育高峰。同时迎来的不仅是一张张幸福的笑脸,还有一张张苦瓜一样的无奈脸庞。伴随政策而来的则是一些乱作为孕育的二孩时代怪胎:有规定两年之内不能生娃的;有规定怀孕要主动报告的;有规定怀孕必须经过批准的。北京通州妇幼保健医院更是奇葩,不仅怀孕要经过批准,而且在批准之后还必须“限期怀孕”,要在3个月之内怀上,否则就要罚款。

  假如说,“限期怀孕”规定是农业部门、银行部门制定的,我们或许还能能理解一下,毕竟他们是卫生事业的门外汉,姑且可以称之为“不懂事”。可是,当这样的规定,是一家医疗单位制定的时候,这是何等荒唐?难道这家医院连最基本的科学道理都不懂了?这可不是“不懂事”那么简单了,这纯粹就是瞎胡闹。

  怀孕这样的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说其简单,是因为只要身体健康,只要没有疾病,大多数夫妻还是能够做到“迅速怀孕”的,要不然的话,还要生产那么多避孕套干吗?说其复杂,是因为是不是能怀孕,那还真不是自己能当家的。有的人想生孩子,天天“努力造人”,可是总是事与愿违,付出了“辛勤汗水”就是怀不上。这是很复杂的事情,可能与身体健康有关,可能与心情不好有关,也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这个时候,你规定必须三个月怀上孩子,不是强人所难吗?

  最为关键的是,即使有了生育孩子的计划,夫妻也会考虑何时怀孕比较好,他们需要依据自己的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健康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时间。比如有的夫妻同时患有某种对孩子不好的疾病,他们就想等到身体康复了再实施“造人计划”。比如有的夫妻,丈夫喜欢喝两口,还有抽烟的坏习惯,想等到戒烟戒酒一段时间后怀孕,难道不可以理解吗?当然,这个时候他们也申请了“怀孕审批”,可是审批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现在想顺延怀孕的时间了,就不能当家作主了?就像这家医院的一位护士,由于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怀孕,竟然被罚款1万元,这是何等嚣张?

  无疑,“限期怀孕”把法律的脸都打肿了。鉴于“限期怀孕”的奇葩规定一再出现,是到了统一治理的时候了,这需要国家层面给一个具体约束,来维系大家的生育自由,不能让侵害职工权益的事情再发生了。

  “限期怀孕”是粗暴管理孕育的怪胎,必须用法律给“限期怀孕”的霸王规熬制一碗打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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