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一则罚款通报引发网友热议。8月14日,该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该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有律师指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公司的初衷是好的。司总经理张明的微博主要为公司活动以及励志语录,就像该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赵汝信说的,“由于公司年轻人工作的积极性不是很强,他们需要一个导师去告诉他们如何工作,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但是,这样做的前提是尊重员工的意志,必须要员工自愿才行。不顾员工意愿,把公司意愿强加给职工,而且家长似的觉得“这都是为你好”,不给评论就罚款,不但不可能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很可能就是毁三观。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亲,给个好评”之后的不给好评就报复的画面。
据员工介绍说,他们不仅要对老总的微博进行评论,每天早晨还要读一遍老总当天更新的微博,“会有一个员工用喇叭领读,每天领读的员工不一样,大家都是轮流的。”而且公司还有类似的“奇葩”罚款规定,如要求员工每天携带印有企业标志的环保袋,如果不执行也会被罚款。
这样的画风似曾相识,让人不由想起成功学的励志培训。
公司认为对老总微博的评论是一种企业文化的建设,“靠的是人心齐,靠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力,靠的是以进取厚道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企业确实需要凝聚力和执行力,但公司的做法不仅涉嫌违法,更是走上了企业文化的歧路。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起到约束、激励、凝聚和辐射的作用,有助于激发使命感、凝聚归属感及增强责任感。企业文化的载体是人,只有经过广大员工长期的积极参与和评价,并最终获得其认可与赞同,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群体意识和行动,也才可以说是企业真正拥有的无形财富。
所以,应把人作为企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提高人的素质,实现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员工自身的价值得到拓展,企业价值也就会得到提升。世界各国企业经营成败的经验教训都告诉我们,哪家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贯彻了为了人、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帮助人、培育人的原则,哪家企业就能获得长足发展;反之,就会止步不前甚至走向衰败。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有些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方面以急功近利的心态走向了误区。山西长治漳泽农商行以令人惊悚的打屁股方式对员工进行体罚式培训;苏州某机械公司以互打耳光的方式培训员工的约束力;某公司为激励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让他们当街下跪爬行;某公司采用让员工剃光头的方式励志……
如今经济压力就业压力都较大,很多人在岗位上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得不被企业牵着鼻子走。他们对于企业的某些违反人性的做法,往往敢怒不敢言,更让一些企业以良好的感觉对自己“大无畏”的企业文化产生了错觉。
如果方向错了,停下来就是进步。希望济南这家公司先暂时停下来调整一下方向,真正用员工认可拥护的企业文化让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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