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哺乳快闪”能解决公共场所母婴室问题么?
http://www.scol.com.cn(2016-8-9 10:11: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每年8月的第一周是“世界母乳喂养周”。8月6日上午10点,20位年轻妈妈带着宝宝来到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黄泥塝站,车站内一下热闹起来。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向日葵妈妈公益社群的初夏介绍,此次“快闪”活动通过网络征集报名,得到了不少妈妈的支持。据了解,参加“快闪”活动的20位妈妈一直都坚持母乳喂养,她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更多的人关注“母乳喂养”,并呼吁公共场所能设置更多的母婴室,方便妈妈喂养宝宝。(8月8日新京报)

  当妈妈们开始集体哺乳时,周围的不少乘客显露出了尴尬的表情。“怎么都在喂奶了哦?”刚刚让完座的谭先生嘴里嘀咕着。他和朋友对视了一下,然后一起走到了另一节车厢。谭先生说,自己虽然能够理解妈妈们在车厢内哺乳,但是这样的场面让人感觉有些尴尬。

  参加“快闪”活动的很多妈妈也都曾经经历过在公共场所哺乳的尴尬。尤其是对不少年轻妈妈来说,在公共场所哺乳,总感觉有些害羞,非常不适应。

  那么,20位妈妈地铁“哺乳快闪”能解决公共场所母婴室问题么?先来看一条早前的报道。

  5月21日,福州三坊七巷,母乳妈妈们带着各自的宝宝,在南后街上进行“哺乳快闪”活动。在“5.20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之际,举行主题为“勇敢喂爱为爱勇敢”的“哺乳快闪”活动。希望引起社会重视母乳喂养,呼吁公共场所设立更多的母婴室,为母乳妈们提供便利,营造“关爱女性、母婴亲善”的环境。

  按理说,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到来之际,有关方面举行相关主题活动,呼吁全社会重视母乳喂养,在公共场所设立更多的母婴室,营造关爱女性、母婴亲善的环境,的确很有必要。不过,福州举行的“勇敢喂爱为爱勇敢”的“哺乳快闪”活动,让人觉得有点变味。

  据东南网报道,2014年5月17日上午,30多名福州的母乳妈妈也在三坊七巷举行了“哺乳快闪”活动,迎接即将到来的“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呼吁人们对母乳喂养的关注与支持。时隔两年,同一地点举办两场“哺乳快闪”活动,不能不让人怀疑活动主办方的初衷,笔者也很快在相关报道中找到答案。

  该活动的组织方不是妇联,也不是卫计委,而是由2000多名母乳妈妈组成的“福建母乳妈妈联盟”,据报道这是一个倡导“回归自然哺育,珍惜亲子关系”的公益组织,致力于在福建推广母乳喂养文化、亲密育儿理念。不过,“快闪”结束后,在三坊七巷商家台湾“纸箱王”创意园中,儿科医生、国际母乳会的哺乳互助指导、母乳喂养指导师等志愿者为近百名群众提供了免费的“哺乳与育儿”公益咨询。

  台湾“纸箱王”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更让人怀疑这次活动是一场商业操作。

  近年来,“快闪”成为某些群体时髦的标签,有些“快闪”活动,更是成为商家炒作的手段,但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我以为并无不可。然而,不是所有的宣传都适合玩“快闪”。比如,“哺乳快闪”,让众多年轻妈妈当街喂宝宝,只能散落一地鸡毛。

  哺乳本身是女性带有某种私密色彩的行为。虽然现代人的思想解放了,社会包容了,不排除极个别女性有当街喂宝宝的习惯,但相信绝大多数的女性,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当众哺乳的。更何况,本次福州举办的“勇敢喂爱为爱勇敢”的“哺乳快闪”活动,100多位年轻妈妈,面对众多手拿着相机、手机拍照的围观者和记者,不管孩子需要不要哺乳,随着活动组织方“一声令下”,同时宽衣解带给孩子哺乳。试问:这种活动究竟是“关爱女性、母婴亲善”呢,还是违背人性、忸怩作态呢?

  主办方声称,“勇敢喂爱为爱勇敢”的“哺乳快闪”活动,是呼吁公共场所设立更多的母婴室,为母乳妈们提供便利,营造“关爱女性、母婴亲善”的环境。那么,悖论随之产生:既然这么多年轻妈妈可以当街“哺乳”,还有什么必要再在公共场所设立更多的母婴室?

  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需要政府主导,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与支持。本月初,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母婴室缺乏、哺乳条件和环境差等问题,积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将母婴室建设纳入相关规范与城市建设规划中。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将制定完善母婴室相关设置标准,引导企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置规范化的母婴室。

  可见,国家计生委已经注意到公共场所母婴室缺乏、哺乳条件和环境差等问题。那些披着“关爱女性、母婴亲善”的外衣,看起来高尚纯洁,实则带有商业炒作嫌疑的“哺乳快闪”活动,有关方面应当叫停。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