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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软弱”比“每平方米只罚3元”更可恶
http://www.scol.com.cn(2016-8-31 8:00: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前溪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 (8月30日《京华时报》)

  砍伐林木,非法占林地建农家乐,这行为真够胆大的,可参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五大项第二小项“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3335平方米”的阶次标准,其非法占地属轻微违法行为,只能按照每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每平方米只罚3元,这处罚实在太轻了,但这并不是导致非法占林地建农家乐的真正原因。

  “非法占地”的定性早已明确,接下来就是处罚的问题。2015年12月份的处罚结果是:“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共378元。”可 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该处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三栋楼房,每栋楼房高三层。 今年2月,再次处罚为:“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600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只罚款3元,这处罚力度的确太小,不会形成震慑力,违法者不会把处罚放在眼里。这是不争的事实,罚款3元显然是老古董罚则了,应该尽早修订,但更重要的是,处罚结果不仅仅是罚款,而且是明确要求“自行拆除”。但问题是违法者不“自行拆除”怎么办?难道就不能强行拆除?“自行拆除”对于职能部门来说,当然简单,但违法者不按规定处罚,反而变本加厉,那就要依法惩罚了。不“自行拆除”,那就强制执行;屡教不改,那就增加惩罚力度。可事实上,职能部门居然仍然是以“每平方米只罚3元”和“自行拆除”对付,并没有采取强硬的措施,可依法却完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法部门执法如此软弱,违法者怎么会将法律和执法部门放在眼中?

  “执法软弱”并非首次见到。在河北省著名的国家5A级景区野三坡内,一处风光秀丽的河岸边,大片别墅林立,装修奢华。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别墅,这里的别墅群是怎么建起来的?对此,涞水县一位负责人表示,过去相关部门在别墅违规建造过程中,确实存在执法软弱的情况,没能有效制止项目违规施工。法律规定是刚性的,也是强势的,可为何会出现“执法软弱”,这一方面是出现渎职行为,另一方面是欺软怕硬,遇到一些权势就不敢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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