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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上街执勤的不该只有检察院
http://www.scol.com.cn(2016-8-30 14:43: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何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文,要求全市100多家单位(包括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派员协助交通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宣传交通文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此事引起一些网友的关注。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回应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上街协助执勤,徐州市委对此表示支持。(8月29日《华西都市报》)  

  近年来,各地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活动中,纷纷打起“运动战”,组织安排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充当城市志愿者,在工作时间上街执勤,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或者清扫道路卫生。虽然此举频频在社会上引起争议,绝大多数民众并不支持公务员上街执勤,但被安排上街执勤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算不太情愿,却很少拒绝配合,基本上会按照要求派员无奈参加,笔者当年就有过多次这样的经历。  

  徐州市检察院拿出政策依据,公开拒绝安排检察官上街执勤,给检察官保留尊严和脸面。这种做法无疑打破了一直以来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派员上街执勤的潜规则,这是引起社会关注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检察院拒绝安排检察官上街执勤,主要是中央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规定不安排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这给了他们拒绝上街执勤的底气。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项政策的明文规定,即便上街执勤并非检察官的本职工作,检察院不见得敢于拒绝安排检察官上街执勤,恐怕要跟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样,不得不安排检察官上街执勤。否则,会成为众矢之的,被认为是享有特权。  

  事实上从职能层面说,不只是检察院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而是所有的政府机关部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有属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上街执勤从来都不属于他们的本职工作。相反,安排纳税人花费巨资养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正常的工作日时间上街执勤,本质上就是一种不务正业。另一方面,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人民群众最大的要求。而且,干好了本职工作,服务好了人民群众,本身就是在为创建活动出力,是在配合创建活动。  

  总而言之,拒绝在正常工作日时间上街执勤的不该只有检察院的检察官,而是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该拒绝在工作日时间上街执勤,在工作日时间里,他们就该好好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是舍弃本职工作去上街执勤。在这一点上,各地在创建活动上,应当逐渐放弃打“运动战”的办法。同时,为了遏制安排公务员在上班时间上街执勤这种不务正业现象,创建活动的考核标准有必要对这种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而不是用不科学的考核标准,诱导、纵容公务员不务正业的上街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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