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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立为刑案侦办可否实现“天下无骗”
http://www.scol.com.cn(2016-8-30 7:59: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出台相关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受立案机制,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要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要加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力度,多警种合成作战,重大案件局长挂帅,集中优势警力,尽快侦破。反诈骗中心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开展资金查询止付。要加强案件串并分析,拓展大数据信息技术在打击治理工作中的广度、深度应用,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黑广播等关联犯罪打击力度和追赃、返赃力度,实施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连日来,最近一段时间来。山东临沂18岁女孩徐玉玉被骗全部学费后猝死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尽管公安机关全力迅速侦破,涉案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但对于电信诈骗的猖獗甚至无处不在,依然成为人们热议不停的话题。尽管电信诈骗方式手段不断翻新,令人几乎防不胜防,但从徐玉玉被骗猝死案的侦破过程和犯罪嫌疑人被迅速抓获的情况看,人们更相信,只要公安司法机关对电信诈骗案件有足够的重视,凭借各种资源上的绝对优势,不但不会让每一电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漏网,更会有力震慑电信等各种诈骗犯罪的嚣张气焰,山东公安机关将电信诈骗“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这意味着今后至少在山东境内出现电信诈骗,群众对案件的侦破和挽回被骗损失将更有信心。  

  事实上,正因为电信等诈骗行为猖獗甚至无处不在,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已经呈现出“见怪不怪”的错觉,再加上电信诈骗案件本身涉及信息泄露等复杂因素,每每发生电信诈骗案件或有新的诈骗行为出现后,政府相关部门甚至一些警方总是不断的提醒人们加强个人防范和提升防骗意识,更让人“误认为”警方对于电信诈骗也是“疲于应付”甚至无能为力。而且现实中我们也不乏看到,当有人被电信诈骗后到基层公安机关报案时,警察在做完笔录后常常也是再无下文,这不仅客观上导致电信等诈骗行为充斥整个社会,更让人们在潜意识里认为一旦被骗,就只能“自认倒霉”。  

  实际上,在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下,个人无论如何加强防范,永远都是一种消极“抵抗”,真正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保护,更需要法律和警方对各种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尤其是针对新型电信诈骗案件的频发多发,警方更应当审时度势积极应对,坚决不能让这种性质极其恶劣的诈骗犯罪尘嚣直上。山东警方规定将电信诈骗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并提出开展资金查询止付,这不仅体现出山东警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一种坚决态度和信心勇气,更意味着山东警方要对久治不愈的电信诈骗犯罪进行全方位的“围剿”,而针对电信诈骗的异地作案特征,人们更希望这样的“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能够成为“全国一盘棋”。  

  电信诈骗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的单一性,围绕在电信诈骗这一“终端”的上游,更涉及到信息泄露、金融机构安全缺陷、电信通讯、网络运营商等方方面面的“灰色利益链条”,要除恶务尽,除了对“终端”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之外,对“上游”的各种缺陷、漏洞乃至“灰色利益链条”等,更需要多部门联动进行综合治理整改,但人们有理由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无论电信诈骗手段如何花样翻新,也不论诈骗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占据各种资源绝对优势和法律正义的警方,只要出手,诈骗犯罪分子就难逃法网,只要“围剿”,电信诈骗分子就无处藏身,将电信诈骗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一个“天下无骗”的诚信法治社会就不会离我们太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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