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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楼与百姓命,一个都不能“拆”!
http://www.scol.com.cn(2016-8-29 8:08: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蓬国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两则强拆新闻引发舆论关注和声讨,一则是开国上将刘亚楼旧居遭强拆事件,一则是山东菏泽一村民因阻止征地被铲车碾死事件。

  据新华网27日报道,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人为损毁,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当地正在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对革命旧址的强拆,按法说是“破坏文物”,按情说则是“背叛革命”。革命旧址是革命志士为了建设新中国,为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浴血奋战的历史印记,既承载了革命事迹的留存,更承载了革命精神的留传。对强拆革命旧址者的严惩,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也是对革命记忆和革命精神的维护。

  我们应该懂得,无论岁月怎么流逝,时代怎么变迁,革命精神永远不“过时”,革命历史更不应被遗忘。恰恰相反,越是与革命岁月渐行渐远,广大党员干部更应铭记历史,缅怀革命,永葆“初心”,始终“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才能避免“走得太远,忘了为什么出发”,才能接过先烈的历史“接力棒”,实现民族的复兴和人民的幸福。

  如果说强拆革命旧址是对革命的背叛,那么,“强拆”百姓生命,更是对革命的亵渎!

  据澎湃新闻网26日报道,针对网传“山东菏泽一村民因阻止征地被铲车碾死”一事,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铲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当地官方微信公众号“牡丹发布”发文称,8月21日,在国花大道辅道的施工现场,因机械操作不当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先赔偿后征地”的征地拆迁程序,当地政府在未征得村民一致同意,尚未达成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征地,已是明目张胆的知法犯法。而在村民阻拦的情况下,仍不叫停施工,致使村民活活被碾死,更是践踏法律、草菅人命!而事发后当地政府却把责任全推给司机,归因于司机“操作不当”,这样的无赖与无耻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的长沙“强拆致农妇被活埋”案,事发后当地政府定性为“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如今,被追责的27人中,有7人被检方逮捕。

  按理说,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都应树牢了“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的理念,但是,仍有个别干部不把群众生命当回事,否则,又岂会发生由于“疏忽大意”而活埋农妇,由于“操作失误”而碾死村民的悲剧?如此冷血无情、无法无天、厚颜无耻之行,不仅抹黑了政府形象,玷污了法律尊严,更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年代,建立起来的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精神的背叛?

  如今,关于“开国上将刘亚楼旧居遭强拆”事件,根据国家文物局意见,决定对7处被人为破坏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重建。事情暂时可以告一段落了。至于“山东菏泽一村民因阻止征地被铲车碾死”事件,自当地政府宣称“警方已介入调查,铲车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后续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有结果会对外公布”后,尚未看到有媒体报道最新进展,大概是“尚无结果对外公布”。既然如此,不妨耐心等待,继续关注,直到“有结果会对外公布”,便可知道究竟是“操作不当”还是“节操不存”了。

  总之,依法拆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任何罔顾法律、泯灭人性、背叛历史的“强拆”,都必须得到坚决制止和从严惩处。

  无论是革命旧址,还是百姓生命,一个都不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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