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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酒驾隐瞒身份被警告之警告
http://www.scol.com.cn(2016-7-18 15:49: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员身份不是衣裳,想穿就穿,想脱就脱。”日前,湖北省襄阳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给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科科长彭旭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早已成为了老百姓酒桌上的口头禅,对于官员来说,更应该知道酒驾的后果及危害性,但有人就是要以身试法。按理说被交警逮住后也应该如实交代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处罚才是,但却面对镜头,公然否认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否认自己是共产党员。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几个月之后,还是被群众举报而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为啥这样一个小小的科长因酒驾隐瞒党员身份被警告事件却引起了《中国纪检监察报》的关注,显然其目的在于发出多重警告。

  杜绝侥幸心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不要以为自己可以把国家工作人员或党员身份当成一件衣裳,对自己有利时就穿上,对自己无利时就脱下。从个人心理层面而言,一旦面对违纪违法时,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减轻处罚,因此这个科长之所以要公然撒谎,隐瞒自己的公职人员与党员身份,目的就是想尽可能的减轻和逃避处罚。虽然自己也知道相关的制度规定,但万一自己就侥幸逃过了处罚呢,事实从后来的情况来看,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份,而群众举报则在5月份,如果是群众举报,或许这个科长就顺利过关了。不过从结果来看,虽然暂时躲过了几个月,但最后还是受到了重罚。由此说明,既然自己“撞上了枪口”,还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接受处罚,这才是正道,如果心存侥幸,向蒙混过关,反而会适得其反。

  强化信息沟通。为啥这个科长没有能够逃过追加处罚?关键就在于公安部门与纪委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协调好相关信息交流沟通,这是推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一个重大推力。据了解,年初,襄阳市纪委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涉嫌违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通报机制。公安机关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要及时向市纪委通报。正是有了这种信息通报,才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发出了威慑和警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发挥好“互联网+”和信息大数据的作用,需要相关部门强化平台建设,不仅要在交通非法案件上强化信息沟通,更要在其他方面强化互联互通。

  加强社会监督。再好的制度既需要从严落实,更需要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从这个科长酒驾事件来看,之所以最终能够让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关键就在于地方电视台《今日播报》栏目的现场采访,在广大市民的眼皮子底线,这个科长没有逃过群众眼睛。襄阳市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随即介入调查。6月1日,并及时进行约谈,这个科长也最终承认酒后驾车的违纪违法事实,并诚恳地表示愿意接受组织任何处理。相反如果当初没有新闻报道,可能这个官员就会成功躲过党纪处罚。对于交警部门来说,如何扎实做好相关的信息公示,如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这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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