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齐天大圣”们再给社会添乱

http://www.scol.com.cn(2016-7-25 7:54: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朱永华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首先,物业根据杨女士所提供的身份证、楼栋号码等信息,比对物业网络系统核实了杨女士的业主身份;其次,根据杨女士所提供的购物网站订单和物流编号确认了杨女士的网购记录,根据网络订单上的地址,核实了这个房号的业主就是杨女士,从而证明了她就是购买人;所有信息得到证实之后,物业中心便给杨女士开具了一份“齐天大圣”的身份证明(据7月24日《成都商报》)。  

  这是一小区物业给业主杨女士开具“齐天大圣”身份证明的办事流程,起因是杨女士在网购中将自己收件人的名字填上了网名“齐天大圣”,邮政要求杨女士提供自己就是“齐天大圣”的身份证明才给予领取。显然,邮政部门执行规定的严谨也是保障邮件安全送达的必须,不值得任何挑剔。更值得推崇的是小区物业,不但没有对杨女士要求开具的“奇葩证明”予以拒绝,反而根据各种资料情况,认真负责的为杨女士提供了服务,最终杨女士也顺利领回了自己的“宝贝”。  

  在互联网世界尤其是社交平台中,人们早已习惯采用各种凸显个性的网名来取代自己的真实姓名,这样既不违法违规,也利于保护自己的隐私,因此,只要网名不是特别恶俗有悖伦理法规,政府相关部门往往也极少干涉,但随着“实名制”规定的增多,尤其在现实社会办理各种事务和交流交往中,随意使用各类奇葩的网名,非但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和对他人的不尊重,某些情况下使用网名在“自找麻烦”的同时,也是在给社会添乱,有的人不仅像杨女士这样在快递收件人栏里填上网名,更有人甚至在就医、经济交往乃至汇款转账中也用网名来包装自己,不但出现纠纷难以解决,也给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带来诸多问题。  

  尽管真实姓名与网名都只是文字的排列组合,所承载的意义却是天壤之别,真实姓名不仅承载着血脉和传统伦理文化,也是一个人的合法身份符号,姓名权更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尤其是在参与现实社会各种事务和交往中,真实姓名更起到相对排他性的识别作用,无论求学、就业、购置产业等社会一切活动,都必须使用身份证上经过法律确认的真实姓名,也无论是一般快递邮件,还是如杨女士所使用的邮政SAL“大包裹国际物流”,只要收件人填写真实姓名,凭一张身份证也都可以顺利取件,根本就不需要开具所谓的证明。  

  虽然小区物业“毫无怨言”为杨女士认真核对并开具了“齐天大圣”证明,但笔者以为此风既不可长,也需要相关部门明确说不。随意在现实社会交往中使用网名,不仅很不严肃,有违国家实名制相关法规,在彰显自己“个性”增添不便的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资源和对他人劳动付出的不尊重,严格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更属于法律“严惩”的范畴。本来,在现实社会办理各种事务,使用真实姓名既合法又便利,更能节约社会资源,杨女士的行为不仅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也造成了资源的无谓浪费,不但应给于批评处罚和引以为戒,更不能任由“齐天大圣”们再给正常有序的社会“添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