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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炒床位如何不是变相搞房地产
http://www.scol.com.cn(2016-7-22 8:37: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红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张民办养老院的床位,售价24万元起,可以自住26年,也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 甚至被指有“升值空间”,这是“广东民声热线”在广佛交界地暗访时发现的情况。未完工的养老院是否可以“预售”床位?又会不会沦为变相“炒房”?对该养老 院的经营模式引起的争议,昨日广东省民政厅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回应。(2016年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民办养老院还没有办养老许可,就擅自拍卖床位了,并且每张床位最低价24万起,可以自住26年,乃至出现有人买下整层楼的事件出现。如此事件出现,让广大百姓不得不问上一个问题,这养老院是办养老院还是通过这种方式变相炒房地产呢?

  想一想这私人养老院,其建设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通过私人养老,为政府养老做出有益的补充,能够在养老问题上承担一些相应的社会责任,正是这样,政府才可能在养老问题上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而在今天广东所出现的事件,这养老院刚建成,其许可证还没办下来,其床位却采取相关措施销售出去了,并且销售的异常火爆,尤其是这床位不但可以专租、转售同时还能够继承,看来这养老院出售出去的床位产权是完全归个人了,既然是这样,如何承担养老责任呢?再者就是这养老院的床位全销售出去了,相关养老院为政府养老解忧的责任如何落实呢?如果是养老院的人员收了床位费卷行礼走人了,这养老院还存在养老院的性质吗?

  今天事件出现了,当地民政部门的回应是对事件的出现,还把握不好办院的模式是对是错,既然是把握不好,何必要冒这个风险呢?如果在这一事件中,达不到相关个人为政府养老尽心尽力的作用,那最好是一纸叫停,毕竟在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对床位就进行售卖了,这根本不允许的行为都能够出现,难道说为了个人利益放弃养老责任出现也是不奇怪的,如果真正是这样,这办院的宗旨还存在吗?正这是这样,当地民政部门应该重视,切不可因为这一事件是新生事物,需要摸索而让自己的责任丧失了。

  广东省一个民办养老院,明码标价出售床位了,希望事件出现能够引起相关部门注意,对事件的出现进行仔细调查,切不可让此事件沦为相关个人和单位以变相搞房地产的方式侵害民利,同时更让社会上私人养老行为闯了制度的红灯,让百姓伤不起,更给政府的工作抹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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