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学生不能成为商家广告的牺牲品
http://www.scol.com.cn(2016-7-13 10:0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丁慎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今天广告无孔不入的时代,一些精明的商家打起了“高明”的主意,瞄准了中小学生这个广大的群体。他们认为孩子的钱好赚,在这里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因为孩子既是现实的消费者,也是潜在的巨大消费群体。于是他们想法设法打进学校,或在放学的路上利用花花绿绿的广告纪念品吸引孩子。如用有奖集卡片的方式鼓动孩子们消费,结果许多孩子把广告进校园。应该说几乎所有学校都对此说不,并教育学生远离小广告。遗憾的是,一些学校在这样做的同时,又以单位合作的形式让广告走进学生中间

  今年6月,滨州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下发的奖状背面竟然带有广告,引发众多学生、家长不满。在该校颁发奖状的背后,整面都是某电子产品商家的广告,有门店地址、电话、产品推介等广告内容,并称学生凭此奖状可领一份精美礼品。滨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对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并责成涉事学校加以整改。(7月11日澎湃新闻)

  无独有偶,据《大河报》2012年2月1日报道,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一所小学被曝在发给小学生的奖状上“植入”广告,且正面和背面都有广告信息,被网友们吐槽为“广告奖状”、“宣传单”,引发社会热议。

  这还不算,甚至有的学校还直接让学生给商家“站台”。7月12日人民网报道说,铁西区爱童幼儿园毕业典礼定地点在棋盘山风景区。一名家长加孩子要交200元,上午进行拓展训练,下午开毕业典礼。引起家长的不满。虽然幼儿园园长表示幼儿园没有赚一分钱,只是为了创新模式,但难免人们猜疑这种为商家背书的活动没有利益输送。

  学校与商家的合作,也许能得到一点绳头小利,但却会让校园沾染上铜臭气,对学生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这甚至会使学校的课堂教育大打折扣。如此因小失大,政府教育部门应该给这样做的校长们补补课了,或者就干脆请纪委的同志来讲讲吧。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