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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大学生愿创业,如何转化为创业行动?
http://www.scol.com.cn(2016-7-13 8:10: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郑渝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11日,广州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发布最新广州大学生就业创业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广州大学生创业意愿较高,接近一半(49.1%)的大学生明确表示愿意自主创业。(《信息时报》7月12日)

  去年11月发布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中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发展报告》显示,2015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创业率为2.86%。该报告也同时揭示指出,2015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选择在沿海地区就业的比例最多,为66.91%。

  据此来看,广州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率显然将高于全国均值2.86%,但可能大幅低于创新创业更具活力的北京和深圳,与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意愿相比的差距可能更大。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持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意愿,并尽可能创造好的政策环境和创业发展环境,让创业意愿转化为可行的创业构想,继而再提升为具体的创业行动,还要进一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创业意愿与创业动机相关(尽管不全是一回事),有人是为了像乔布斯那样“改变世界”,也有人希望通过创业积累行业经验、丰富工作履历,当然还有人是希望复制我国深圳、北京以及美国硅谷的一些创新创业“神话”,等等。什么样的创业动机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提供政策支持,让创业动机能够更快的对接转化。

  笔者以为,应千方百计降低创新创业的试错成本,充分发挥高校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作用,为创业意愿或动机提供指导。在这方面,可充分借鉴麻省理工学院等学生创新创业比率较高的美国高校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高校校内的创新流程体系,完善创业项目实验室、创业课程辅导机构、公司注册及专利申请的服务机构、商业治理服务机构,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高水平的一对一服务的机构。完善上述创业支持体系,事实上也将有效的筛除不具有商业价值的、过于粗线条式的、不具有创新意义的创业构想。

  在此基础上,高校应接洽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为部分接近成熟的创业构想,开展小范围的试错实验提供资助支持。校方与主管部门还可发挥桥梁作用,为通过试错实验证明可行的创业构想对接本地、省内的行业主流企业及互联网龙头企业。如此一来,将有助于具有商业价值的创业构想,迅速接入商业推广的快车道。创业构想每成功一例,对于其他有创业意愿的学生也将形成激励。

  对于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具有颠覆现有行业秩序、价值链可能的创业构想,高校和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还可效仿风险投资机构,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激励高增值性创新创业项目发展,也将有助于做大创业发展基金的盘子。

  为增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毕业生)启动创业的动力,提高高校或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创业课程辅导的质量,建议校方及主管部门可向现有的成功创业企业(成功标准可界定为,在创业板上市,或以不低于某个特定金额的价格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或获得了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超过某个特定金额的估值)付费购买创业流程数据,对购买数据中的商业机密进行加密处理后,用于创业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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